電信卡想過戶給孩子才得知,辦卡時被簽靚號協議,10年每月200元最低消費,“電信說我簽了靚號協議,我要紙質原件他們至今無法提供,拿出的電子協議還不是我簽名,字跡都不一樣;我要攜號轉網,他們要我按假協議交3840元違約金。”四川的伍先生氣憤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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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曾簽訂書面靚號協議成了焦點
>>用戶投訴
辦過戶才知綁定10年200元/月最低消費
電信至今提供不了靚號協議原件
8月5日,四川省合江縣的伍先生反映,“2021年我辦了一張電信卡,給娃兒讀書使用,機主是我名字,每月10元月租,話費共享我手機號的299元/月套餐。”伍先生說,那時孩子上高中,現在已經畢業成年了,讀大學,綁定微信支付、銀行卡等都需要本人手機號、身份一致,6月、7月多次去合江縣鳳鳴鎮電信營業廳辦過戶,想把孩子用的手機號從他的套餐中分離出來。“結果工作人員說孩子號碼用的尾號AABB是靚號,要辦過戶分離,就要以孩子名義簽靚號協議,一簽10年,每月最低消費200元。”
伍先生認為不合理,辦卡時沒說過120個月200元最低消費限制,這會兒咋冒出來個“霸王條款”?憑什么強制這么高、這么久的最低消費?“營業廳拿出一張空白靚號協議,說我2021年辦卡時簽了這份協議,有10年每月200元的最低消費限制,說實名制之后都要簽這個協議,簽了紙質協議才能在電腦上辦業務。我沒有簽過,當場要求他們拿出我簽字的紙質靚號協議,他們說無法提供。我要求攜號轉網,他們說靚號綁定還有五年,要攜號轉網必須先付違約金,解除靚號協議。”伍先生說,后續,他向多部門投訴,營業廳回復他,可去縣級營業廳查詢,“我去了合江縣電信,他們依舊無法提供紙質協議,還調出一個電子協議給我看,經我確定,并非我本人簽字,筆跡不一樣。”
伍先生說,后續投訴過程中,他曾妥協可綁定號碼10年,能否取消最低消費,電信也不同意。“我還提出電信可以鑒定筆跡,客服經理說讓我去鑒定,但又拒絕給我提供簽字的電子檔文件。我一直要紙質協議原文件,也沒有下文。既然電信說我紙質協議簽了10年,那他們在10年內就應該提供原件給我看,怎么還拿不出來?還要求我支付5年多違約金,從6月算是3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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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先生的投訴
>>協議對比
電信稱簽了紙質靚號協議
電子簽名與本人簽名存在明顯差異
伍先生提供了7月7日與鳳鳴鎮電信工作人員再三核實的視頻。視頻顯示,工作人員確認,本人辦理時全部都要簽《中國電信移動靚號業務協議》,紙質協議簽了才能在電腦上辦業務,電腦上的簽字和紙質版上的簽字是一樣的,協議上都要簽姓名。
還有一段視頻,7月26日,伍先生在合江縣電信營業廳,畫面中,在電信辦公電腦上顯示有電子協議,附屬業務受理單上顯示,甲方所選靚號承諾每月保底消費或最低使用套餐檔次200元,協議期120個自然月,協議期內攜號轉網等于提前解約,違約金為月保底金額×未履約月份數×30%。
視頻中,拍到了靚號協議最后辦理人的電子簽名,伍先生明確表示這不是他的簽名。同時,伍先生提供了他在孩子學校電子材料上的簽名,兩個簽名都是伍先生的名字,但筆畫書寫有明顯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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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先生提供的自己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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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公司提供的簽名
>>電信回復
只能查到電子簽名,辦理情況無法核實
簽字問題會上報核查
8月3日至5日,伍先生多次聯系電信索要紙質協議,電信均以7月底及8月2日聯系不到伍先生為由推脫。
8月3日,電信96180工作人員說,伍先生已經投訴到工信部,工信部的工單電信處理不了,會轉相關部門回電。
8月5日,電信10000工作人員說,伍先生如果要攜號轉網,可以去營業廳或線上辦理取消靚號協議,支付違約金。伍先生提出協議非本人簽字并要求提供紙質簽字協議,工作人員只說都要簽靚號協議,客服沒權限處理,讓聯系電信四川省公司總經理服務熱線8008866315。
伍先生聯系登記后,當晚,電信人員回復伍先生說,只能查到電子協議,業務辦理是電子協議。那為何營業廳此前說辦理時簽了紙質協議?“當時辦理的工作人員不是我,回答不了。只能告訴您,業務辦理符合實名制要求及機主認同規范。”工作人員說,伍先生已反映多次,但無法核實。對于電子協議不是本人簽字,工作人員說,確實沒辦法鑒定。
8月7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到電信客服,工作人員說,查看到7月底有工作人員跟進,只反饋了聯系不上伍先生,沒有反饋處理意見。“線上申請靚號時頁面會有說明,以展示為準,線下辦理以營業廳說法為準,是不是必須簽靚號協議無法回答。”工作人員說,伍先生投訴的號碼尾號是AABB形式,所以是靚號,合約2031年10月到期,每月保底200元消費,看不到具體的攜轉違約金,簽字問題會上報去核查,“48小時內給回復,已加急催促。”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佘欣 編輯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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