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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Unsplash
近日,山東省教育廳等9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活動高質量開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的通知。
文件首先厘清了核心概念,明確研學實踐活動與市場化研學旅游的本質區別。
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活動是由學校有計劃地組織安排,通過集體出行、集中食宿方式開展的研究性學習和實踐體驗相結合的校外教育活動,是教育教學的重要內容。
研學旅行、研學旅游或研學游等是由市場經濟主體推動,遵循市場經濟運行規律,以促進青少年戶外旅行、帶動消費為目的的市場行為,不屬于研學實踐活動內容。
研學實踐活動要堅持教育性、實踐性、安全性、公益性原則。教育性貼合學生學段特點,兼顧知識性與趣味性;實踐性立足地域特色,引導學生走出校園知行合一;安全性堅持全程管控、底線思維;公益性嚴禁營利創收,落實貧困學生費用減免,保障教育公平。
政策明確將研學實踐正式納入中小學教學計劃,原則上每學年集體研學2次、單次3天左右,義務教育階段聚焦4—8年級、高中階段聚焦1—2年級,支持利用春秋假期開展研學周,嚴禁借研學名義變相補課,杜絕研學活動形式化、功利化。
文件提到,規范開發研學課程,嚴格落實《山東省中小學研學實踐課程開發指南》要求,課程設計要聚焦核心素養,涵蓋參觀考察、調查研究、實踐體驗等環節,明確學習目標、任務清單、評價標準等,堅決杜絕“游而不研”
學校要根據學段特點和地域特色,建立小學階段以鄉土鄉情為主、初中階段以縣情市情為主、高中階段以省情國情為主的研學實踐活動課程體系。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教研機構及學校自主開發精品研學實踐課程,建立課程資源庫。
強化多部門資源聯動,整合教育、文旅、團委、科協等多方資源,依托自然文化遺產、紅色基地、高校院所、高新企業、文博場館等載體,深挖黃河文化、海洋文化、沂蒙紅色文化等齊魯特色資源,開放高校實驗室、科普平臺,打造特色科創、文化研學場景,豐富研學育人載體。
《措施》明確學校為研學組織主體、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嚴禁委托家委會組織研學活動。嚴格執行自愿參與原則,不得強制學生參加,充分保障家長知情權、選擇權。針對不參與研學實踐的學生,學校必須妥善安排校內替代學習實踐,守住教育公平底線。學校需制定詳細活動方案與安全預案,公示活動明細,可提供多套方案供家長選擇。
《措施》還明確研學收費僅限食宿、交通、門票、耗材等必要成本,嚴禁額外創收。所有收費標準提前公示、明細公開,嚴格執行代收費制度。優先選用博物館、科技館、紀念館等公益性免費資源,確需收費的,嚴格落實學生票價優惠政策,所有費用不得高于市場均價。強化經費全程監管,學校建立專項經費臺賬、專款專用,教職工出行費用由學校公用經費承擔,不得轉嫁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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