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駐東京大使館于7月24日發布通知,提醒在日緬甸公民注意,近期在辦理公證文件的追加認證(二級認證)申請過程中,發現部分案件中存在通過日本當地的中間代理人偽造相關官員簽名及印章的虛假文件。為此,大使館特此發布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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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緬甸駐東京大使館的公告,在日本用于留學、就業及商業活動所需的文件,在進行公證翻譯時,只有獲得聯邦最高法院認可的公證律師(Notary Public)認證的文件,才能由緬甸外交部、領事與法律事務司公證處進行后續的追加認證。
因此,大使館警告稱,為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及防止文件被偽造,希望申請公證文件追加認證的人士,切勿通過日本當地的中間代理人辦理相關手續。
此外,大使館僅接受由緬甸國內的家屬代為提交、并在外交部(內比都及仰光辦事處)已獲得認證的正規可靠的公證文件,方予以辦理追加認證。同時,大使館僅受理有效期為6個月以內的公證文件。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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