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吳其蕓)7月25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攜程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攜程)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壟斷行為作出行政處罰,罰沒款合計51.79億元。攜程方面隨后回應表示,誠懇接受、堅決服從,并將嚴格對照監管要求,逐項推進、系統落實各項整改工作,確保各項措施執行到位。
攜程表示,將以此次處罰為契機,深入反思、自我革新,堅決摒棄"內卷式"低效競爭,堅定不移走高質量發展之路。同時將切實履行維護行業公平競爭秩序的主體責任,更加注重統籌兼顧合作伙伴、消費者及社會各方利益,致力于構建共生共榮、和諧健康的文旅生態。面向未來,攜程將始終堅守合規經營底線,健全長效治理機制,扎實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為推進我國旅游強國建設貢獻應有力量。
攜程方面稱,將面向社會公開發布具體整改措施,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確保各項整改工作取得實效。誠摯歡迎廣大用戶、合作伙伴及社會各界提出意見和建議,推動持續改進,共同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經查,2020年以來,攜程濫用其在中國境內在線酒店預訂平臺服務市場的支配地位,以流量分配機制為核心,利用平臺規則、技術手段,實施了兩種壟斷行為:一是要求"特牌"酒店經營者開展獨家合作,以給予最多流量傾斜、權益支持等為激勵,誘導交易額高、服務品質好、用戶吸引力強的酒店經營者選擇"特牌",并要求其不得與競爭性平臺開展合作。二是強制"金牌""無牌"酒店經營者給予"全網最低價",要求跨平臺經營的酒店經營者在攜程平臺的價格全網最低,并允許其直接調價,如發現酒店價格高于競爭性平臺,攜程即通過"調價助手""掛牌通"等技術工具和人工手段調低價格。同時,攜程利用技術手段監測酒店經營者獨家合作、"全網最低價"實施情況,并通過限制流量、"摘牌"、扣除訂單儲備金等懲罰性措施保障行為實施。攜程上述行為排除、限制了市場競爭,限制了酒店經營者跨平臺經營,侵害了酒店經營者自主定價權,損害了消費者利益,加劇了行業"內卷式"競爭,阻礙了行業健康發展,構成《反壟斷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五項禁止的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
根據《反壟斷法》第五十七條、第五十九條規定,綜合考慮攜程壟斷行為的性質、程度、持續時間等因素,市場監管總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攜程停止違法行為,全額退還強制扣除酒店經營者的訂單儲備金1.22億元;沒收違法所得16.58億元;處以其2025年中國境內銷售額469.58億元7.5%的罰款,計35.21億元。
市場監管總局將督導攜程全面整改,公開整改措施,接受社會監督,切實保障酒店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優質優價、良性競爭的市場秩序,促進行業創新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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