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方魚論原創觀點,謝絕抄襲
甘肅3歲女孩涵涵從今年4月初重新回到外婆家,安穩地過了3個月。本來以為她的生父會看在女孩沒有媽媽、爺爺奶奶也無暇照顧的情況下,決定繼續讓外婆家撫養,沒想到他一直沒停止過折騰。
7月21日看到,生父和外婆家在今年5月13日簽過協議,約定7月10日前要把涵涵帶回甘肅天祝縣科拉村隨原告一起生活。
![]()
如果違反該協議,生父有權起訴要回孩子,并且索要1萬違約金。他還再次要求拿回亡妻留下的三金,說是要自己保管作為留給孩子的紀念。
![]()
怪不得7月以來生父就一直鬧騰,因為約定的時間已經到了。還以為涵涵是跟著外婆在甘肅景泰生活,原來是跟著小姨在浙江溫州。
![]()
看起來外婆家現在不占理了。因為她們已經又撫養了3個多月,而涵涵在爺爺奶奶家只住了39天。算時間的話,生父要求送回他家也不算無理要求,畢竟這是他唯一的孩子。
![]()
也可能他就只有這一個孩子了。沒有哪家姑娘愿意嫁給他吧,家在大山里,條件并不好。曾家二女兒原本是二婚,經人介紹和他結婚的。
![]()
情感上我們希望外婆家繼續撫養涵涵。
但是法律上,她們真的搶不贏撫養權。不知道涵涵生母有沒有留下什么遺言,讓外婆家替她代行母權。
![]()
外婆家既然已經同意7月10日前把涵涵送回,為什么沒有執行?是沒空嗎?
現在她們很被動。
![]()
可憐的涵涵,外婆家拼命想留下她,給她更好的生活。可是生父不允許啊!
看起來她必須要回天祝了。
這是一個教訓,如果女方家接受不了男方家的條件,就不要同意結婚。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