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國聯手發聲明,看似來勢洶洶,結果呢?
東盟10國只有菲律賓一個撐場面;日本跳得最歡,被中方一句“沖之鳥礁”懟到啞火;印度更雞賊,不敢簽字只敢事后嘟囔。
一場精心策劃的“圍堵大戲”,三天沒到就偃旗息鼓。
說到底,14張嘴喊得再響,能替南海周邊國家做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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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日本、菲律賓、美國、澳大利亞、英國、加拿大等14國發表聯合聲明,再次宣稱2016年的南海仲裁裁決對中菲雙方具有約束力。
名單看起來很長,可東盟10個成員國中,只有菲律賓參加;越南、馬來西亞、文萊這些同樣在南海存在主張的國家,一個也沒有簽字。
所謂“國際共識”,首先就缺少南海周邊國家的廣泛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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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是整件事最關鍵的爆點。
東盟國家不簽字,當然不等于它們認同中國的所有主張,但至少說明,它們不愿在這個時間點參加一場明顯帶有陣營色彩的對華施壓。
域外國家發表聲明只需要承擔外交成本,南海周邊國家卻要面對漁業、安全、經貿和海上摩擦帶來的直接影響,因此誰真正參與,比參加者總數更能說明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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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偏偏沖在前面。
日本外務大臣茂木敏充不僅支持仲裁裁決,還把日本稱為南海事務的利益攸關方。
中方當天回應得非常直接:日本不是南海當事國,沒有資格對中國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說三道四,同時要求日方停止污蔑攻擊、停止介入南海事務。
隨后,中方還就日本相關表態提出嚴正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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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日本難以回避的是沖之鳥礁問題。
中方指出,按照仲裁裁決采用的標準,面積約50萬平方米、有淡水和植被的太平島都不能產生專屬經濟區,那么高潮時僅有兩塊面積不足10平方米的礁石露出海面的沖之鳥礁,日本憑什么據此主張幾十萬平方公里海域?
中方甚至明確表示,既然日方贊成這套標準,就有理由認為日本已經自愿放棄相應海洋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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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簡單的口頭交鋒,而是在要求日本保持規則一致。
支持一套標準約束中國很容易,接受這套標準可能影響自身利益,才是真正的考驗。
在我看來,日本最被動的地方并不是中方措辭嚴厲,而是它很難同時證明南海仲裁標準完全正確,又證明沖之鳥礁絕對不受同類標準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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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的動作同樣值得注意。
7月12日的14國名單里沒有印度,直到7月14日,印度外交部發言人蘭迪爾·賈斯瓦爾才在記者會上重申航行、飛越和商業自由,并把2016年裁決稱為重要里程碑。
可這并不是印度臨時決定跟進,因為早在5月26日的美日印澳四國外長聯合聲明中,印度就已經接受了支持相關裁決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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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沒有加入14國聯合聲明,卻又單獨表達支持,說明它既想向美日菲釋放合作信號,又不愿徹底放棄同中國周旋的空間。
我認為,印度所謂“戰略自主”的爭議恰恰就在這里:支持者認為這是靈活務實,批評者則會認為,這是根據不同場合選擇不同站位,既想獲得西方陣營的戰略收益,又不愿承擔全面對抗中國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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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隨后把回應范圍擴大到歐洲。
7月14日,外交部證實,歐洲司已分別約談有關國家駐華使館和歐盟駐華代表團負責人,提出嚴正交涉。
林劍明確指出,歐洲不是南海問題當事方,更沒有資格對中國在南海的正當權益說三道四,并警告有關國家謹言慎行,以免影響中歐關系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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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厲措辭發出后,截至7月17日,日本、菲律賓和印度都沒有圍繞中方回應繼續展開同等規模的公開交鋒。
當然,這不代表它們已經放棄原有立場,菲律賓還準備在接下來的東盟外長會議上討論南海問題;但從仲裁十周年這輪集中造勢看,后續聲勢并沒有繼續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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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14個國家可以一起發表聲明,卻無法替東盟多數成員決定立場。
日本可以強調規則,卻繞不開沖之鳥礁的標準一致問題。
印度可以場外表態,卻仍要保留對華關系的回旋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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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來,這場爭議真正說明的不是誰嗓門更大,而是誰能獲得周邊國家的實際配合。
十年過去,仲裁裁決仍被反復寫進外交文件,卻沒有單獨改變南海現實。
簽名數量可以制造一時聲量,但決定地區走向的,仍是實力、利益以及南海周邊國家自己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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