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揭西發布)
在日常生活中
“下店上宅、前店后宅”
這類場所十分常見
從繁華商業街的底層商鋪搭配上層住宅
到鄉鎮集市中前面臨街經營
后方居家生活的自建房
它們在為人們帶來經營便利與生活便捷的同時
卻因經營與居住未有效防火分隔
而隱藏著巨大的消防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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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典型火災案例
近年來
“下店上宅、前店后宅” 等類型的自建房
因防火分隔落實不到位
而造成“小火亡人”的事故時有發生
2021年5月15日凌晨1時20分,揭陽市普寧南徑鎮東門村附近一棟五層自建房起火,其中一層百貨批發部卷閘門鎖閉,消防救援人員到場后立即破拆并深入火場內部搜救人員和堵截火勢,最終解救出6名被困人員,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現場勘察認定,起火部位為建筑首層中部,起火原因為電氣線路短路噴濺熔珠引燃圍可燃物引發火災。其中,起火建筑僅有一部室內敞開樓梯連通,發生火災后,樓梯間形成煙囪效應,加速了煙氣的蔓延,同時被困人員所在房間與樓梯間僅采用玻璃作為分隔且房門為鋁合金推拉門,火災發生不久就受熱破裂,大量煙氣涌入房間內,導致被困人員中毒窒息,造成無法挽回的慘痛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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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30日1時30分許,揭陽市榕城區東陽街道新蘇村新城路南20號蘇偉文的自建房發生火災,造成3人死亡。起火原因是電動三輪車的電池倉內電氣故障起火引燃周圍可燃物蔓延成災。經調查發現,該場所為蘇偉文違法搭建的附屬建筑用于經營快遞末端網點,由于違規住人且未采取有效物理分隔。該建筑中部僅有一條敞開疏散樓梯,經營場所和居住場所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火災發生后,高溫有毒煙氣大部分通過樓梯向上擴散形成“煙囪”效應,高溫有毒煙氣進入人員被困的房間,造成包括蘇偉文在內一家三口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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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7日,江西萍鄉一經營香燭店的自建房突發火災,事故造成祖孫二人死亡。這場悲劇暴露了經營性自建房的火災隱患:經營與生活區未做防火分隔,毒煙直灌住宿區;樓梯間被雜物堵塞,逃生通道受阻;私拉亂接電線加違規更換開關,埋下安全隱患;經營區未配消防器材,且報警不及時,錯失最佳滅火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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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性自建房“小火亡人”風險巨大
我們應該如何正確落實防火分隔
有效保障場所安全呢?
現如今
新鮮出爐的圖例指引
重磅來襲!!
該圖例指引包含了
單邊臨路
雙邊臨路(前后型)
雙邊臨路(前右型)
雙邊臨路(前左型)
及其他各種類型
經營性自建房防火分隔的設置指引
絕對是目前全網類型最全!!
款式最新的圖例指引!!
廣東省經營性自建房疏散樓梯及
安全出口設置圖例指引
(試行)
一、適用范圍
本圖例適用于經營性自建房疏散樓梯、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設置。
二、制定依據
(一)《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二)《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 55037-2022
(三)《民用建筑通用規范》GB55031-2022
(四)《小檔口小作坊小娛樂場所消安全整治技術要求》DB44/T 1591-2015
(五)《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附條文說明》GB 50222-2017
(六)《小型餐飲場所防火技術要點》安委辦[2025] 3號
(七)《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技術要求》XF703-2007
三、圖例說明
(一)該類型建筑疏散樓梯按位置分布可分為:居中布置、側墻布置、后墻布置。
本圖例主要對疏散樓梯、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提供設置指引,與現行消防技術標準沖突的,以現行消防技術標準為準。
(二)各地運用本圖例指引實施改造時,若樓梯改造過程中涉及結構改動,須經具有相關資質的鑒定機構論證,確保結構安全后方可進行改造。
(三)當借用樓梯平臺底部作為疏散出口時:
1.新建經營性自建房:樓梯平臺底部疏散門的高度應不低于2.1m;
2.老舊建筑經營性自建房:出入口高度應滿足成年人正常通過為宜。
(四)圖例所示首層居住區域應落實以下分隔要求:
1.用于住宅使用的,首層如需設置明火廚房,應采用厚度不小于120mm的加氣混凝土砌塊砌筑分隔墻,房間門采用普通門;
2.用于出租屋、群租房、公寓、員工宿舍等非住宅類居住場所的,首層如需設置明火廚房,應采用厚度不小于120mm的加氣混凝土砌塊砌筑分隔墻,房間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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