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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綿陽聯合調查組發布了《關于四川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6年公開考核招聘有關情況調查的通報》,對考生喬某實名舉報的招聘違規問題給出了調查結論。
說實話,這份通報做得相當扎實。3天調查時間,聯合調查組調閱了原始資料402份、視頻資料58份,對87人次進行了談話了解。調查工作還在綿陽市紀委監委和媒體全程監督下開展。從崗位設置、報名復審、筆試面試到體檢公示,每個環節都查了一遍。該肯定的肯定了,該否定的也否定了,看上去無懈可擊。
但通報里有一個細節,特別耐人尋味。
在回應“資格復審執行不嚴”的問題時,通報是這樣寫的:
“一名考生于7月12日9時30分后進入四川幼專校門,9時40分50秒到達資格復審指定地點。按照考核招聘公告規定,該考生未在9時30分前到達考核場地,應不得入場。四川幼專工作人員允許該考生入場、通過資格復審、參加筆試。”
緊接著通報說了后半句:“該考生參加筆試,但未進入面試。調查組認為,四川幼專工作人員未嚴格執行資格復審到場截止時間,存在資格復審環節執行規定不嚴的問題;該考生未進入面試環節,不影響考核結果。”
你看,規則寫得清清楚楚——“應不得入場”,結果工作人員還是讓人進去了。
“規則破了就是破了”
這不是一個“不影響結果”就可以輕輕帶過的事。
根據四川幼專官網發布的招聘公告,資格復審明確規定“考生應在考核當日09:30前到達考核場地進行現場資格復審,逾時不得入場”。這句話寫在公告里,對所有考生一視同仁。遲到的考生、準時到的考生,都看到了同一份公告、同一條規則。
規則的生命在于執行,而執行不能有“通融”,更不能有“因人而異”。
有人會問:不就遲到了十分鐘嗎?又沒進面試,較什么真?
但問題恰恰出在這里——破例這種事,從來不分大小。
今天能在資格復審環節對一個人破例“通融”十分鐘,明天就能在面試打分環節對另一個人破例“照顧”幾分。規則一旦開了口子,就不再是規則,而是一張可以隨時被改寫、因人而異的“橡皮圖章”。
考生喬某最初舉報時提出的質疑,遠不止資格復審這一條:他質疑面試成績公示不規范、質疑面試成績異常集中、質疑入圍人員與學校存在身份關聯、質疑說課和結構化綜合面試未分別設置考官組。調查組逐條回應了,大部分結論是“符合規定”“未發現違規”。但唯獨在資格復審這一條上,通報承認了——確實違規了。
這恰恰是最值得咀嚼的地方。
一份洋洋灑灑數千字的調查通報,在幾乎所有問題上都給出了“沒問題”的結論,卻在一個看似微不足道的細節上承認了“有問題”。而這個“有問題”,恰恰是所有人都能看懂、都能判斷的——規則寫在那兒,人進去了,就是執行不嚴。
公眾對“公平”的理解,從來不是靠復雜的計算公式和專家評議來建立的。公眾對公平的理解,就是規則怎么寫,就怎么執行。 你說9:30截止,那9:31到的就是進不去。這才是公平。你讓9:40的人進去了,那準時9:29到的人算什么?算“太老實”嗎?
“差不多就行”的危害,遠比我們想象的要大
四川幼專這次招聘,99人通過資格復審。那98個準時到場的人里,如果有人知道有人遲到了十分鐘還能進去,他們會怎么想?他們嘴上不說,心里會怎么評價這場考試?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是公眾觀察公平正義的一扇窗口。每一次招聘,都承載著考生的努力和期待。規則一旦被破壞,傷害的不僅是某一個考生,而是社會對“公平、公正、公開”的信任。
通報最后說,“針對組織實施過程中存在不嚴謹不細致的問題,調查組責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對四川幼專及相關人員進行嚴肅批評教育和談話提醒”。
“嚴肅批評教育”“談話提醒”——聽起來很正式。但一個遲到了十分鐘還能進場的人,需要的恐怕不只是對工作人員的“談話提醒”。需要被提醒的,是整個社會對“規則”二字的敬畏。
規則面前,沒有“差不多就行”。
9:30就是9:30,差一秒也是差。
這次那個遲到的考生沒進面試,是運氣。下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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