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趙蘇玉,是杭州市富陽區新桐鄉江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近期,新桐鄉人民政府及本村村干部在俞洪衛宅基地審批一事上,存在嚴重的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公然包庇失信被執行人俞洪衛,無視我們周邊相鄰村民的合法權益,強行推進違法建房審批流程,相關審批流程明顯觸犯現行法律法規,一旦完成放樣施工,對我戶及其他相鄰權利人的居住生活、房屋財產造成無法修復的永久性侵害,此種不公處置絕不能接受。
一、核心事實:失信人員違規獲批宅基地,鄉政府刻意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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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洪衛系本村村民,據企查查和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結果顯示,其屬于被法院立案強制執行的失信被執行人,執行總標的額超三千多萬元,早已被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根據相關規定,被限制高消費的失信人員嚴禁新建房屋,可新桐鄉人民政府及本村村干部對此心知肚明,卻刻意隱瞞、包庇縱容,全程未履行前置審查義務,既不核查俞洪衛的失信限高事實,也不要求其提供相關建房許可,便徑直為其辦結全部宅基地審批手續,執意推進施工進程,行政履職嚴重缺位,毫無責任擔當。
更令人氣憤的是,今年4月初,俞洪衛在未取得合法審批、未完成官方定點放樣的情況下,擅自施工,在我家南面正大門口開挖化糞池。針對這一違法侵權行為,我方多次向村、鄉兩級反映投訴并且提交了書面異議,明確要求制止俞洪衛的違法施工行為,并核查其建房資格。村干部雖出面叫停了違法施工,也回填了挖在我家大門口的化糞池,卻又在東側規劃的宅基地上新挖了一個化糞池。兩名負責此事的村干部,完全不顧我們多戶相鄰權利人的強烈異議,反而主動協助俞洪衛補辦宅基地審批流程。鄉政府對此則視而不見、敷衍推諉,起初以“審批未到鄉政府”為由拒絕干預,全程放任違規審批流程推進。無奈之下,我們向區信訪局及其他相關部門提交材料反映情況,可所有材料最終都流轉回鄉政府,問題始終得不到實質性解決。對于我們提出的合理異議,村、鄉兩級始終以“俞洪衛會縮減建房面積”“其母親病重需盡快建房安置”等借口搪塞推諉,刻意偏袒包庇俞洪衛,導致村、鄉兩級的監管職責形同虛設,我們的合法權益被完全無視。
二、程序違法:操控村民會議施壓信訪群眾,剝奪申辯權、漠視群眾合理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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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給俞洪衛的違規審批尋找合理“借口”,2026年6月7日,新桐鄉黨委倪書記、駐村領導孫組長、城建辦裘主任及本村干部董安波、趙冬平等相關人員,專門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這場會議并非真正征求村民意見、傾聽群眾呼聲,而是一場被村、鄉兩級聯手操控的“走過場”會議,全程凸顯出相關部門及干部的不作為、亂作為,具體表現如下:
1.會議現場,鄉鎮、村級干部通過引導、暗示、施壓等多種方式,操控參會代表發表有利于俞洪衛的意見,完全無視我家及其他村民的合理反對訴求,刻意規避審批違法這一核心問題,一心只為違規審批鋪路;
2.工作人員刻意攔截利害關系村民傅百花(李言富戶家屬),禁止其入場參會、發表異議,直接剝奪了我家及李言富兩戶依法享有的聽證權、申辯權和監督權,程序嚴重違法,毫無公平公正可言;
3.分管城建的李副鄉長作為宅基地審批工作的主管負責人,全程未到案涉地塊進行實地踏勘,未審核建房規劃的合規性,也未處置村民提出的合理異議,完全放棄屬地監管職責,是典型的履職缺位、不作為。
整場會議全程圍繞俞洪衛違規審批事宜展開,村、鄉兩級干部全程偏袒俞洪衛,既不核查其違法施工、侵占鄰里權益的事實,也不調處鄰里之間的糾紛,一心只為違規審批背書,完全無視群眾的合法權益和合理訴求。
三、行政不作為:審批亂象叢生,拒不公開信息,漠視群眾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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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突出問題外,新桐鄉人民政府及本村村干部在本次宅基地審批過程中,還存在諸多亂象,行政不作為問題尤為突出,具體如下:
1.審批標準前后矛盾,程序極不規范。村干部口頭告知我們,俞洪衛的建房面積將縮減至90平方米,但鄉鎮城建辦裘主任稱審批登記實際為100平方米。所謂的面積調整、規劃變更,既無相關圖紙,也無書面文件,更無任何存檔備案記錄,審批數據隨意變更,完全是“口頭審批”,毫無規范性和嚴肅性可言,村、鄉兩級對此均視而不見、放任不管。
2.無視地塊實際情況,執意違規審批。案涉地塊原本規劃為聯排三個宅基地,可俞洪衛卻執意要求優先單獨建房,這一行為不僅會破壞該片區的整體規劃布局,更會嚴重阻礙李言富后續拆舊建新可能性,直接侵害其合法權益。此外,該地塊目前空間狹小,需等南面一排房屋拆舊建新后,才能滿足農村住宅法定的采光、通風、退讓間距標準,且該片區屬于生態管控區域,需整體統籌規劃建設。但村、鄉兩級干部不顧這些客觀條件,不顧我家及周邊村民的強烈反對,執意批準俞洪衛單獨建房,此舉還會永久封堵我家正門的通行路線,嚴重侵害我家的相鄰權,同時擾動周邊地基、留下安全隱患,剝奪周邊村民后續拆舊建新的合法權益。
3.拒不履行信息公開職責,侵害群眾知情權。為了解審批真相,我方依法向新桐鄉人民政府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求公開俞洪衛的戶口信息、在本村是否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以及宅基地審批的全套檔案材料,可新桐鄉人民政府卻籠統推諉,以“資料歸屬其他單位”為由拒絕公開,公然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相關規定,行政不作為問題凸顯。
此外,針對我們的信訪訴求,新桐鄉人民政府和村干部始終避重就輕,不解決審批違法、鄰里侵權等核心問題,不組織雙方開展調解工作,也不出具任何專業的處置方案,僅以“縮減建房面積”敷衍了事。在明知審批流程存在重大瑕疵、嚴重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情況下,仍執意辦結全部審批流程,擬啟動現場放樣施工,其漠視群眾訴求、敷衍塞責的行為令人心寒。
宅基地審批事關百姓切身利益,事關鄉村建設秩序和社會公平正義。新桐鄉人民政府和本村村干部作為基層履職主體,本該依法辦事、恪盡職守,守護好群眾的合法權益,卻公然包庇失信人員、違規審批宅基地、推諉扯皮、打壓信訪群眾,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突出,嚴重損害了政府公信力。在此,我鄭重懇請相關部門盡快介入調查,查清事實真相,依法糾正村、鄉兩級的違法違規行為,還我們周圍相鄰權利人一個公道!也懇請廣大媒體、網友關注此事,共同監督基層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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