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記者7月17日從財政部了解到,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近日發布公告,明確自2026年9月1日起,分步調整部分電池產品消費稅政策。
我國當前對電池征收4%的消費稅,這是從2015年2月起開始實施的稅收政策。政策同時明確,對包括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太陽能電池在內的七類電池免征消費稅。
根據公告,此次政策調整將分類分步對部分電池恢復征收消費稅。自2026年9月1日起,對無汞原電池、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全釩液流電池按照2%稅率征收消費稅;自2027年9月1日起,按照4%稅率征收消費稅。自2027年4月1日起,對光伏電池(又稱“太陽能電池”)按照2%稅率征收消費稅;自2028年4月1日起,按照4%稅率征收消費稅。
同時,部分新技術電池在一定期限內享受消費稅免稅優惠。根據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對鈉離子電池、固態電池、燃料電池及光伏電池中的鈣鈦礦電池、疊層電池、砷化鎵電池免征消費稅。
業內人士稱,總的來看,此次政策調整順應我國電池產業發展形勢變化,有利于更好發揮消費稅調節作用,促進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有利于促進電池行業健康高質量發展,推動行業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
來 源 | 新華社
編 輯 | 周文清
審 核 | 王亮家
終 審 | 趙 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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