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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陸火 秦仲海
出品|塔子山評說
“你關我籠子二十分鐘,我會控告你一輩子!”
2026年7月16日,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侯志遠律師,在其社交平臺發出了擲地鏗鏘的誓言。
前一日,侯志遠作為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辯護律師,在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法院參與庭審;
開庭前,侯志遠發現十余名未經任何安檢即入庭的身份不明人員坐于旁聽席、肆意使用手機、翻閱案卷,懷疑相關部門安排“占坑式旁聽”的侯志遠隨即拍攝取證。
結果,法官孫志彬下令法警,將依法監督的侯志遠關入法院地下一層的羈押室長達20分鐘。
筆者獲悉,侯志遠當日即委托律師,對法官“濫用職權”開展控告;截至目前,歷下區法院未就此次“羈押律師”事件作出任何回應。
1
刑辯律師被關羈押室
根據侯志遠律師的講述,7月15日上午,他作為辯護律師,前往濟南市歷下區法院參與一場庭審活動。
但在進入審判庭后,他發現旁聽席位早已被十幾名身份不明人員提前占據;
更加反常的是,這些人員手持多份該案內部涉密資料;他們未經任何安檢,公然在庭內使用手機、翻閱案卷、私下交流。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大量被告人的親友、案外律師正在法庭外排隊安檢,部分人員不被允許進入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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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志遠懷疑,這些不明身份人員,是相關部門特地安排進行“占坑式旁聽”;
他還認為,這些不明身份人員,在開庭前竟然掌握了屬于“國家秘密”的刑事案件未公開卷宗、未對外公示的案件信息,涉嫌泄露司法秘密。
侯志遠律師遂對這一情形進行拍攝取證,并質問“你們是什么人?”“那么多人進不來,你們怎么進來的?”
孰料,侯志遠的拍攝取證行為惹怒了法官孫志彬。孫志彬下令法警,以“擾亂法庭秩序”為由,將侯志遠關入法院地下一層的羈押室。
被羈押20分鐘后,侯志遠律師出現身體不適;歷下區法院撥打了120急救電話,將侯志遠送到醫院治療。
2
涉事法官被指“濫用職權”
侯志遠認為,該案的承辦法官孫志彬,采取了“令人無法接受的雙重標準”:
一方面,對身份不明、違法獲取涉密案卷的外來人員,法官視而不見、默許縱容,任由司法秘密外泄;
另一方面,對依法旁聽的人員,卻層層設障、限制旁聽名額,更將監督“占坑式旁聽”的辯護律師關入羈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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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志遠說,他的拍攝行為,全程克制,目的僅為留存證據、公開監督不明身份人員的占坑旁聽行為,何錯之有?何來“擾亂法庭秩序”一說?
知名律師劉昌松在《將依法監督的律師關進鐵籠,誰給了法官如此大的權力》一文指出:
律師依法監督庭審亂象,但法庭不糾正自身程序亂象,反而打壓監督者、禁錮發聲者,本質上是權力的任性越位,是對法治秩序的反向破壞。
事發當日,侯志遠律師即在其社交平臺發聲,要求“追究這個法官對我的非法拘禁行為”,并委托了律師,對法官“濫用職權”開展控告。
侯志遠表示,要求歷下區法院公開該次庭審及羈押室完整視頻錄像,公開還原全部事實經過,接受社會監督;
“如我確實擾亂法庭秩序,我出(醫)院后立即投案自首;若是孫志彬等人對我非法拘禁,請他們立即向歷下區公安局投案!”
侯志遠要求對法官孫志彬進行追責,并發出了鏗鏘有力的誓言:
“勢必將你清除出法官隊伍!你關我籠子二十分鐘,我會控告你一輩子!”
3
為何刑辯律師總是被關鐵籠?
根據侯志遠律師最新發布的消息,事發至今已經三日,歷下區法院仍未作出任何回應,“連個道歉都沒有!”
面對洶涌輿情,歷下區法院不回應、不道歉,生動詮釋了這么一句話:當權力習慣了傲慢后,它不會輕易低下那高高揚起的頭顱。
事實上,這并非刑辯律師第一次遭遇來自系統的粗暴對待。這些年來,我們多次見到過“法官將律師當作犯罪嫌疑人一般關來銬去”的司法奇觀。
2009年7月,律師何云祥因對庭審筆錄有異議、拒絕簽字,被云南澄江縣法官洪猛下令法警銬在法院籃球場上,暴曬45分鐘;最終,這名被稱為“最牛法官”的洪猛,被撤銷庭長職務、清除出法官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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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四川鼎尺律師事務所律師萬淼焱、鄒林杉,在湖北隨縣法院閱卷時,被無端懷疑“違反法院規定擅自錄音錄像”,經檢查手機未發現錄音錄像內容后,仍被強行關入羈押室,時間長達2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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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一部分公權力總是想把刑辯律師關進鐵籠?
大概是因為,優秀、敢于較真的刑辯律師,是制衡公權力、防止刑罰權濫用的重要社會力量;落實程序正義、守住司法底線、保障弱勢個體的基本人權,離不開刑辯律師的長期付出。
亦因此,刑辯律師的執業路途從來不是一帆風順,刁難、污名化甚至粗暴對待,也伴隨著他們的執業生涯。
更痛心的是,這些站在對面的神秘力量,大部分來自于與律師一道構成“法律共同體”的公檢法部門。
好幾年前,就有一名律師跟我聊過:哪有什么“法律共同體”?那只是體制力量的一句口號,更是律師團體的一廂情愿,“律師聽話、順從、配合,那就是共同體;律師不聽話、敢監督、敢提出不同意見,那就是對立面。”
我想,司法不該是這個樣子,世界不應該是這個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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