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擴大消費155指出, 將住房消費納入大宗耐用商品消費體系,涉及“好房子”建設、城中村改造、危舊房改造、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居民自主更新、物業服務質量提升等多項房地產相關部署。
網絡上又是一堆討論,有說房產成大宗消費了,消費品都是要降價的。也又說要既然是消費品了,所以可以收消費稅了,為房地產稅做鋪墊。
老讀者都知道,我在多年前就在提了“住宅消費品化”的邏輯,我也多次強調,沒有普漲時代的房產了,住宅消費品化早也就開始了。
我們必須把房產首先理解為是消費品,然后它存在折舊。但這個消費品和傳統大宗消費品又多了一個屬性:
地緣資源。
消費品化是房產本身,但地緣資源是它的隱藏屬性。我們可以簡單的理解,為什么同樣的一套房產,在郊區和外環的差異。
因此,看房產要看三個維度,價值(實際價格)、價格(面價)和預期(流通)。
拿租房來舉例,一個上海靜安的60平,租金是10000元/月,上海松江的60平,租金是2500元。對同一個居住人群,它要去靜安上海,他的通行成本是步行或者騎行,通勤是15分鐘,在松江通勤可能是90分鐘,開車和地鐵。
對普通工薪階級來說,可能時間成本不值錢,最終折算下來,靜安的綜合居住成本是11000元/月,松江的綜合居住成本是3500元/月。對高凈值人群來說,靜安的居住成本是11000元/月,松江的綜合居住成本是15000元/月(時間成本、交通成本)。
再換個角度,對本身生活的松江或者工作在松江的人群,這種算法沒有意義,因為居住在靜安更遠且房租更高。
因此,地緣資源決定了地緣人群。房產在消費品化的邏輯過程中,還是因為物理位置,決定了其很強的資源化屬性。
我們只能從大的角度來說,核心區域集合了大量了教育、醫療、就業、娛樂等多維護資源,吸引更具備對應消費力的人群落地。
房產的消費品化本身并不影響房產的核心。地段、地段、還是地段。
因此,三六九等分,是房產必然的走向。
從國家層面定義,更多是因為房產已經完成了我們舉債基建、大力發展的歷史使命。房產不再需要金融屬性的包裝,引導更多的人參與進來接盤而已。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除了核心城市核心區的房產,讓外環的房產爛掉、死掉、遺棄掉,土地就可以重新收儲,重新洗牌,才是對國家維度最好的利益。
歷史的車輪滾滾,有人是代價,有人是寫進了課本。
每個時代都有自己的洛陽城,而洛陽城有且只有一個。
古玩今來,從鄰里土地紛爭到世界大戰,本質上都是土地的爭奪,是群體對生存資源的搶奪。房產本身漲不漲的關鍵,是房產綁定了多少生產資料。
(不理解的朋友,打開公眾號菜單欄-專欄-合集-《土地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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