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7月16日訊,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運城監管分局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劍指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運城中心支公司及相關責任人。
罰單顯示,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運城中心支公司的主要違法違規行為是: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
針對上述違法行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運城監管分局對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運城中心支公司責令改正,罰款13萬元;對曲瀟(時任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運城中心支公司銀行渠道部負責人)警告,并處1萬元罰款;對許顥騫(時任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運城中心支公司銀行渠道個人代理人)警告,并處0.8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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