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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女護士遭同居男友殺害案”迎來最新進展。7月16日,極目新聞記者從多個信源處獲悉,該案二審定于7月21日開庭審理。此前一審宣判,被告人師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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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害女護士生前的日記(極目新聞記者 郭邇 攝)
16日,遇害女護士董某某的父親董北海對記者表示,一審宣判以來,女方家屬始終未得到男方真誠道歉,反而遭遇其家屬的網(wǎng)絡(luò)謾罵。女方家屬態(tài)度從未動搖,堅持放棄全部民事賠償、絕不諒解被告人,希望二審法院維持死刑原判。等到二審開庭,他想親眼看看師某某當庭的狀態(tài),聽聽對方在法庭上的說辭,“我不想讓他多活一天。”
師某某和董某某曾是男女朋友關(guān)系,二人相處期間,師某某多次毆打董某某,經(jīng)報警處理一次后二人繼續(xù)聯(lián)系。
2024年6月20日19時許,二人驅(qū)車至西安灞橋區(qū)柳煙路與南程路十字東南角處。在車內(nèi)董某某要求分手,師某某不愿分手,雙方因此發(fā)生爭執(zhí)。師某某從主駕駛腳墊處取出一把雙刃刀,捅至董某某頸部,致董某某死亡。經(jīng)法醫(yī)鑒定,董某某符合被銳器作用于頸部造成右側(cè)椎動脈破裂導(dǎo)致大出血死亡。檢方認為應(yīng)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師某某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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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護士遇害路段(受訪者 供圖)
案發(fā)后,女方家屬整理董某某的遺物時,發(fā)現(xiàn)了她生前的日記本。日記里寫道:2024年1月3日,身體和心靈遭受了巨大的創(chuàng)傷,一次又一次。不知從何時起,身體和靈魂早已麻木。恐懼、害怕、無助、彷徨,被人拿刀架在脖子上,有家不可回,自由、自由。2024年1月24日,已經(jīng)記不清是第幾次被勒脖子了。惡語相向、變本加厲,人性的丑惡與可怕,連項鏈也被扯斷。除了身體上的疼痛,還有經(jīng)濟上的損失。日記還提到,“有些人品性壞到骨子里,別指望他們會付出什么,只有索取和傷害”“別哭,哭解決不了任何問題,勇敢點、堅強點,面對它、戰(zhàn)勝它,殺不死我必將使我強大”。
2025年11月3日,該案在西安中院開庭審理。2026年2月10日,一審判決,被告人師某某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數(shù)日后,女方家屬得知,師某某提起上訴。
此前報道視頻
判決書指出,被告人師某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雖然本案系因感情糾葛引發(fā),且?guī)熌衬秤凶允浊楣?jié),但鑒于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并無過錯,師某某殺人意志堅決,犯罪動機極其卑劣,主觀惡性極大,殺人手段特別殘忍,犯罪后果特別嚴重,犯罪情節(jié)特別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實屬罪行極其嚴重,故對其不足以從輕處罰。
來 源:極目新聞
一審:段盈盈、黃佳僖、雷孜研
二審:曾雨田
三審:何淼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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