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委培協議,把一家人綁在"讀博—回校"這條路上兩次不予認定,一次勝訴,又一次不予認定三方各執一詞,家屬質疑"玩文字游戲""48小時"之爭:腦死亡還是臨床死亡,最高法已有信號堅持下去的理由,寫在女兒的紙條上
46歲的河西學院物電學院在編講師鄧淵博(化名),在西安某高校脫產讀博的第6年、畢業論文答辯前夕,突發腦出血倒在宿舍,送醫搶救13天后離世。妻子王曉雯(化名)為他申請工傷認定,把張掖市人社局告上法庭并勝訴,但人社局依程序再次作出不予認定決定——一家人陷入"贏了官司、拿不到結果"的維權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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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淵博1977年生,河南農村出身,本科物理、碩士天文,2008年碩士畢業后入職河西學院物電學院任講師。2010年與剛本科畢業的王曉雯相識,次年結婚,夫妻原計劃輪流深造。
2017年6月,經本人申請、學校審批,鄧淵博與河西學院簽訂委培讀博協議,赴西安某高校電氣工程專業脫產讀博,學制3年,畢業后回校工作。因跨專業,他未能按期畢業,以延畢博士生身份租住西安某高校宿舍繼續做實驗、寫論文,期間學校持續發放基本工資、繳納社保
王曉雯辭職在家帶兩個孩子,2021年兒子出生后,鄧淵博回張掖的次數越來越少。2023年國慶,他在視頻里對妻子說:"很累,再不回去,我非死在這兒。"轉身又回了實驗室。
2023年12月,鄧淵博向河西學院人事處和物電學院書面說明:已達到博士畢業要求,正在準備答辯,幾個月后即可回校。
2024年1月3日22時,視頻通話中他正熬夜預演次日導師檢查的PPT,為1月10日前后預答辯做準備。王曉雯提醒"忙完早點睡",這是夫妻最后一次對話。
1月4日白天聯系不上,當晚23時輔導員、導師、同學撬開宿舍門,發現他倒地昏迷,入院記錄寫明"被發現意識不清已22小時",長期熬夜勞累。1月5日醫院下達病危通知,1月17日凌晨宣布臨床死亡,《居民醫學死亡(推斷)書》載明死因:腦出血、全身多臟器功能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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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王曉雯自行向張掖市人社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2025年2月,人社局作出不予認定決定,依據是河西學院舉證:鄧淵博2024年1月17日臨床死亡,不屬于"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
王曉雯不服,訴至張掖市高臺縣法院,訴訟前委托福建正揚司法鑒定所鑒定——鄧淵博2024年1月5日1時7分已符合腦死亡臨床特點,即在入院后48小時內已進入腦死亡狀態。
高臺縣法院歸納四個爭議焦點:脫產讀博是否屬"因工外出";宿舍寫論文是否屬"工作時間、工作崗位";死亡判定采臨床死亡還是腦死亡;人社局決定是否合法。
法院認為:委培讀博期間應視作"因工外出";人社局未對發病時間、崗位進行調查核實、未提交證據;在無證據排除腦死亡的情況下,僅以臨床死亡時間為據,屬事實不清、法律適用錯誤,判決撤銷原決定、重新作出認定。
人社局未上訴,但2026年3月第三次作出不予認定決定。新理由變為:鄧淵博2023年6月已從西安某高校結業并辦理退宿、檔案退回河西學院,"違規租賃宿舍、滯留該校",發病時不在"工作時間、工作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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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學院人事處:學校只是參保單位,工傷認定權限在人社局,高校只能配合舉證、無決定權;承認鄧淵博讀博期間"管理有瑕疵",正在修訂在職教師讀博管理辦法。
張掖市人社局工傷科杜科長:高臺縣法院判決后才赴西安實地調查;強調該局統一以《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為法定依據,只認臨床死亡、不認腦死亡;鄧淵博臨床死亡距送醫已第13天,超出48小時。
錢姓副局長對王曉雯表態:"很同情你,但目前走到這個程序了,你再起訴,得證明我們錯了,拿到法院新判決我們就重做。"
王曉雯反駁:丈夫帶薪脫產讀博既為學歷更為回校服務,延期畢業屬常態,"違規租賃宿舍""滯留"是把"為畢業做準備"偷換成"與畢業無關";新決定看似默認了腦死亡鑒定,卻又單挑"非工作時間崗位"一點,是選擇性忽略、玩文字游戲
代理律師張新濤擔憂:若再訴再判撤、人社局再作不予認定,將陷入"法院判撤—人社局再否"的循環,程序空轉,浪費行政與司法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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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卡住家屬的,是全國工傷保險實務共同的痛點——《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視同工傷,但條例未細化死亡判定標準,基層普遍只采臨床死亡時間
陜西瑞宜律師事務所張婷霞律師梳理出三重困境:倫理上家屬不忍放棄搶救、極易超48小時;取證上多數病歷缺腦死亡明確診斷;維權成本上要走完復議、一審、二審甚至檢察監督,對喪親家庭是二次傷害。
一個標志性反向參照是202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2025)最高法行再516號判決:貴州職工吳某在工作崗位突發疾病,因搶救比48小時多出26分鐘被拒認工傷,家屬一路維權到最高檢抗訴、最高法提審。最高法明確——確有證據證明48小時內已處于死亡不可逆狀態的,可作為例外認定工傷;因家屬堅持施救、醫生連續救治反而失權,"情理法難以相融"。
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孫凌飛律師指出,近年腦死亡標準認定工傷案例增多但未成主流,鄧淵博案中人社局調查取證"并不嚴謹扎實",48小時腦死亡鑒定已在一定程度上推翻臨床死亡依據,若再訴有認定可能。他還舉出同類勝訴判例:早年安徽巢湖學院教師委培赴上海讀博期間在實驗室猝死,人社部門認定工傷,學校起訴未獲一、二審法院支持。
張掖本地也有先例:2017年該市一名鄉鎮副校長巡查食堂時腦出血、搶救超48小時,人社局不予認定,一審法院撤銷,張掖市中院維持原判,認定視同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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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曉雯曾想放棄。直到翻出女兒偷寫的小紙條——"爸爸您在天堂還好嗎?您走了之后,我和媽媽都非常不高興。媽媽在弄您的'工亡',爸爸一定要幫她。"她當場淚崩。
她堅持申請,既為丈夫正名,也為兩個孩子爭一份經濟保障。目前她已把此事反映至巡視組,人社局回復已受理、兩個月內答復。
一個值得關注的制度命題:當"脫產讀博"被委培協議明確為"回校工作"的前置環節,當"48小時"遇上"腦死亡—臨床死亡"的現代醫學落差,"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的機械解釋與立法本意之間的張力,正在一個個具體家庭身上反復上演。最高法的26分鐘改判,或許正是這類案件尋找出口的信號燈。
青科新聞綜合極目新聞整理。(文中王曉雯、鄧淵博為化名)
編輯: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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