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通訊員 楊旸 劉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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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子曹某某精心打造背靠“廳級干部父親”、手握各類項目資源的虛假人設,偽造大額資金截圖,騙取4名被害人共計90余萬元。經襄陽市襄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曹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十萬元。7月15日,承辦檢察官介紹了案情始末。
“他發來幾百萬元支付寶余額截圖,自稱家里有高層人脈,我們簽了協議,我壓根沒料到從頭到尾都是騙局。”回憶被騙經歷,被害人董某懊悔不已。
2023年9月,在一場朋友聚會上,曹某某以投資高校食堂項目為由拉攏董某入伙,董某當場轉賬15萬元。可到了約定實地洽談時間,曹某某無故失聯,董某察覺上當后報案。
承辦檢察官審查案卷時發現多處疑點,經警方補充偵查,曹某某還以被服廠擴大生產、其他工程項目為誘餌,先后騙取陶某35萬余元、林某34萬余元、劉某10萬余元。
“曹某某無穩定工作、無固定住所,常年沉溺賭博,父母曾為其償還四十余萬元賭債,名下無房無存款。”承辦檢察官介紹,為博取信任,他借助修圖軟件偽造大額轉賬憑證、支付寶百萬余額截圖,對外謊稱父親、叔叔均為領導干部,手握政府工程項目。
多名受害人長期追問項目進度無果后,曹某某心生詭計,與部分受害人簽訂書面還款協議,甚至陪同前往法院辦理民事調解司法確認,企圖以民間債務糾紛掩蓋刑事詐騙事實、拖延報案。
檢察機關研判認為,曹某某在明知無力還款的前提下簽訂協議,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民事調解不能作為免除刑事責任的依據。
審查起訴階段,曹某某拒不認罪,聲稱所有錢款都交給一名叫“王洋”的中間人。經調查,檢察官發現資金全部用于曹某某償還賭債與日常開銷,“王洋”純屬憑空捏造。
庭審中,檢察機關提交的偽造截圖、合作協議、資金流水、被害人陳述等證據形成完整閉環,層層戳穿其全部謊言。2026年6月,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承辦檢察官提醒,政府工程項目均遵循公開公正原則,凡以“打點關系”等名義索要錢財的多是詐騙;投資務必通過官方平臺核實項目真偽,勿輕信可編輯偽造的截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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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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