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口真不小!
須知國內琳瑯滿目的國風紋飾——從敦煌飛天卷草到宋瓷冰裂紋,從明清云錦纏枝到漢代瓦當四神圖——皆為中華文明世代累積的集體美學結晶,是全民共享的文化遺產,絕非某家跨國企業的私產。
正因亂象愈演愈烈,國家層面迅速亮出紅線:傳統國風裝飾紋樣屬于公共文化資產,嚴禁任何市場主體實施排他性注冊、獨占性商用或變相圈地式確權。
令人愕然的是,官方定調余音未散,路易威登(LV)旋即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起行政訴訟,將主管部門推上被告席。
隨著事件脈絡層層展開,其戰略意圖愈發清晰——這已遠不止于單個商標之爭,而是一場對中華文化視覺符號體系的系統性攫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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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起風波的起點,正是此前引爆社交平臺的“LV起訴茉莉奶白案”。
大眾記憶里多停留于1030萬元賠償金的震撼數字,卻鮮少追問:那組被指“侵權”的四葉紋樣,究竟源自何處?
事實上,LV廣為人知的老花四葉圖案,并非品牌原創設計成果,而是深度借鑒唐代盛行的寶相花紋母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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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實物與文獻記載均證實,該紋樣早在盛唐時期便已廣泛運用于三彩陶器、石窟壁畫、織錦緞面及宮廷服飾之中,呈現高度程式化的中心對稱結構與層疊綻放形態,屬典型公共藝術范式。
無論是在故宮藏青花瓷盤邊緣、敦煌莫高窟第220窟藻井、還是明代云肩刺繡中,皆可覓得其清晰演化軌跡。它早已超越個體創作范疇,成為跨越千年的視覺通用語。
LV僅在原生紋樣基礎上進行線條簡化與幾何重構,便在二十余年前完成全商品類別的商標注冊布局。
依托馳名商標跨類保護機制,近年頻繁發起針對本土茶飲空間、文創工坊、新中式服裝店的維權行動,凡圖案存在視覺近似,即啟動高額索賠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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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奶白即為此類精準打擊的典型案例。
門店門頭所用紋樣僅為常規寶相花變體,未經LV圖形直接復制,一審卻仍被判賠千萬級款項。
判決落地后,全國范圍內專注國風設計的新銳工作室、非遺手作品牌、獨立設計師集合店紛紛陷入合規焦慮。
無數深耕傳統美學的年輕創業者發出詰問:使用本民族傳承千年的裝飾語言,竟需向海外資本繳納“文化使用許可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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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扭曲現實倒逼監管體系加速響應,以制度剛性阻斷文化反向收割路徑。
7月8日,《檢察日報》刊發權威評論,最高人民檢察院明確界定:傳統國風紋樣系全民共有文化資源,不得通過商標注冊實現私有化控制;必須限縮此類標識的專用權邊界,嚴防外資借文化符號壓制本土創新生態。
主流媒體同步深度解讀,立場鮮明:祖先留下的美學基因庫,是全體中國人共同的精神賬戶,絕不容許淪為跨國企業盈利工具,更不能讓本土創作者如履薄冰、寸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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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頒布之初,業界普遍預期此類濫訴行為將逐步退潮。
但LV的后續動作,徹底顛覆公眾預判。
非但未收斂商業策略,反而選擇司法渠道正面挑戰行政裁決,公然對抗國家文化治理導向。
為便于理解本質沖突,我們用最直白的語言厘清此案核心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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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浙江義烏小商品經營者,依法注冊一款四葉花卉圖形商標,核定使用于日用百貨、休閑服飾等基礎品類。該圖案由傳統寶相花二次演繹而來,構圖簡潔、線條圓潤,在市面文具、布藝、陶瓷產品中普遍存在。
LV獲悉后,立即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無效宣告請求,執意撤銷該商戶合法取得的商標權利。
其真實意圖極為明確:清除所有同類視覺表達,構建覆蓋全消費場景的四葉紋樣商用壁壘,實現事實上的市場獨占。
此次,國知局堅守文化公平底線與法律專業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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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組織文物專家、紋樣學者、知識產權法官三方聯合比對,官方確認該四葉圖形確屬傳統紋樣通用變體,與LV注冊圖形存在顯著可識別差異,且具備獨立審美特征,裁定維持商戶商標有效,駁回LV壟斷訴求。
通俗而言:國家主管部門正式回應——中華傳統紋樣不是某家企業的家族圖騰,無權將其劃入私域領地,更無權驅逐使用同類元素的本土小微經營者。
正是這份體現文化正義的裁定,觸發LV啟動行政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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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知情人士披露,LV并非首次就類似爭議起訴國知局。過去五年間,已多次通過行政訴訟推動商標保護范圍擴張,在珠寶、箱包、香水等領域持續試探審查尺度邊界。本次頂格上訴,實為既定戰略的延續性動作。
通觀全局,LV的雙重標準暴露無遺,功利主義邏輯貫穿始終。
當中國商標注冊證書能為其提供跨行業索賠依據時,它將行政確權文書奉為圭臬,視作收割本土市場的法定通行證。
當行政裁決轉向守護公共文化權益、約束其過度主張時,它立刻援引同一套法律程序,將監管機關列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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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有利于自身盈利則全盤擁抱,規則制約商業擴張則堅決挑戰,全程以資本回報率為唯一標尺,毫無文化尊重可言。
更具對照意義的是,LV在境外市場的維權尺度截然不同。
美國聯邦巡回法院、日本特許廳、歐盟知識產權局近年接連駁回其同類紋樣維權申請,明確認定:對稱式四瓣花卉構圖屬公知公用裝飾范式,不具備獨創性門檻,不支持跨類別禁令與賠償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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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獨早年我國商標審查側重形式要件,客觀上為其預留了策略窗口。
憑借上世紀末完成的注冊布局,LV在國內餐飲、美妝、家居、服飾等數十個細分賽道發起批量訴訟,形成穩定盈利模式。
如今國內監管體系主動補漏、筑牢文化防線,它卻選擇強硬對峙,意在維系既得特權地位。
有人認為,不過區區一枚商標之爭,無需過度解讀。
但這場訴訟實質牽動的是千億級國風產業的發展命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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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LV此番勝訴,將直接動搖“傳統紋樣屬公共資源”的國家定性根基。
未來所有新中式茶館的杯墊紋飾、漢服品牌的袖緣暗紋、非遺工坊的絲巾圖案,只要含四葉、寶相、卷草等經典母題,均可能被納入侵權認定范疇。
屆時,數以萬計的小微文創主體、青年設計師團隊將面臨持續性的法律風險與經營成本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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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為值得警惕的是,LV刻意選擇在最高檢發聲后第七日提起訴訟,本質是一次精準的規則試探性沖擊。
倘若此次突破成功,其對中華傳統紋樣的系統性注冊、全品類確權、跨行業維權節奏必將全面提速。
當然,我們須理性承認:企業對行政決定不服而提起訴訟,系憲法賦予的正當救濟權利,LV此舉在程序法層面無可指摘。
但程序合法,不等于實體正當。
法律保障申訴權的初衷,從來不是為跨國資本開辟掠奪公共文化資源的綠色通道,更非縱容其將民族美學遺產轉化為壓制本土創業者的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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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如此,事件發酵后,輿論場呈現罕見的高度共識。
多數網民直言不諱:既借中國傳統文化打開高端市場、贏得消費者認同,又試圖將文化母語注冊為私有資產,反向鉗制本土產業,此種操作實屬貪婪失度。
亦有建設性聲音指出,訴訟權利理應尊重,但亟需完善《商標審查審理指南》實施細則,建立傳統紋樣數據庫與原創性判定標準,科學劃分品牌獨創設計與公共視覺遺產的權屬邊界。
跳出個案本身,此事更暴露出國內國風產業深層結構性短板——一個長期被忽視的關鍵癥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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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國潮崛起勢不可擋,新中式空間、漢服復興、非遺活化項目遍地生根,但絕大多數從業者尚未建立系統的知識產權防御體系。
我們坐擁敦煌藻井、永樂宮壁畫、歷代織錦紋樣等海量高價值視覺資產,卻普遍缺乏版權登記意識與防御性商標注冊實踐。
反觀國際品牌,早已完成從紋樣采集、圖形再造、全類注冊到維權執行的完整閉環,悄然搶占國風視覺話語高地。
最終釀成荒誕困局:自家文化基因被注冊為他人商標,本土使用者反成“侵權方”,被迫支付授權費用甚至巨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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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眼全球,韓國對“韓紙紋樣”、日本對“友禪染圖樣”、印度對“曼陀羅幾何紋”均設有專門立法,嚴格限制外資注冊本國傳統視覺符號。
我國相關制度建設雖已起步,但規則細化速度仍滯后于跨國企業的商標攻防節奏。
同時我們必須清醒認知:茉莉奶白案也折射出本土商家普遍存在的合規短板。
企業經營失范理應承擔法律責任,但這與“捍衛公共文化主權、阻斷外資文化圈占”屬不同維度議題,二者不可混淆、不可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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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相花、柿蒂紋、云氣紋、忍冬紋……這些沉淀千年的國風紋樣,是無數無名匠人以時光淬煉的文化結晶,屬于十四億中國人共同的精神遺產,絕不應被一紙商標文書封存為私人牟利工具。
LV此次行政訴訟,表面是法律程序之爭,內核實為文化解釋權與產業主導權的激烈博弈。
若放任此類文化確權泛濫,未來更多中式經典紋樣將被境外資本批量注冊,本土國風產業鏈條將面臨源頭枯竭、創意受限、成本畸高的系統性危機。
這也為所有投身國風事業的踐行者敲響警鐘:從事新中式設計、國潮產品開發,絕不能簡單挪用未經改造的傳統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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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必在經典母題基礎上進行實質性原創重構——或強化地域特征、或融合當代審美、或疊加數字技術表達,打造具有唯一識別度的自主視覺系統,并同步完成著作權登記與核心品類商標注冊,構筑立體化知識產權護城河。
國風美學,是我們立足世界文化版圖的核心競爭力所在。
最有力的文化傳承,從不是機械復刻古圖,而是以當代語言重釋傳統,在創新轉化中實現主動守護與價值再生。
這場關乎文化主權的行政訴訟,其走向將深刻影響未來十年國風產業生態格局,值得全社會持續聚焦、理性關注。
我們也期待《傳統文化符號知識產權保護條例》加快立法進程,以更精細的權屬界定、更科學的審查標準、更高效的維權機制,讓千年紋樣真正回歸人民、賦能產業、滋養創新,而非淪為資本博弈的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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