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應的圖形商標,到底是屬于人人皆可用的基本圖形,還是與LV的馳名商標構成混淆,誤導了消費者?這需要在法庭上厘清是非,定分止爭
7月14日,一則“LV起訴國家知識產權局”的新聞,引爆了輿論場。
鑒于之前LV起訴茉莉奶白商標侵權,一審法院判對方賠1000多萬等信息的“疊加效應”,以及新聞是基于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一則開庭公告,本身信息披露不足,使不少讀者產生了誤解:LV公司竟然“倒反天罡”,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索賠”?
其實,本案是一起商標糾紛行政案件,與之前的茉莉奶白商標案并沒有關系。北京日報記者查詢發現,2024年至2025年,以“黃民耀”為申請人,有多個“四葉草”形狀商標成功注冊,涉及的商品或服務有半加工或未加工皮革、書包、廣告宣傳等,一些商標還處在等待實質審查階段,或商標申請已被駁回、不予受理。
LV公司認為其中一些和自己的“四葉花”相似,提出商標異議;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核后認為:有些不予注冊,但有些商標沒有問題,駁回了LV公司的異議申請,予以注冊。于是,按照商標法的規定,LV公司起訴國家知識產權局,要求撤銷對這些商標的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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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LV公司狀告國家知識產權局,是為撤銷黃民耀注冊的圖形商標,而不是找國家知識產權局“索賠”。此“狀告”非彼“狀告”,因為商標異議而起訴國家知識產權局,這在知識產權領域是常見的訴訟,不必強行“賦值”。
知識產權保護從來就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要保護既有知識產權、馳名商標,杜絕假貨、“山寨”橫行,壓縮“蹭名牌”的灰色操作;另一方面,也要防止一些商標權利人霸占公用圖案、公用文字,攫取不正當的壟斷利益。其中涉及復雜的權利博弈關系,并非非黑即白,也不是“誰弱誰有理”,最終都需要回歸個案,根據證據和法律作出個案裁量。
LV作為奢侈品牌、馳名商標,享受中國法律體系,以及中國加入的相關知識產權國際條約的綜合保護。但是,LV不享受法外的特權,更不能企圖利用注冊商標壟斷公共圖案、通用文字表達。
從之前LV在全球范圍內的知識產權訴訟內容來看,LV的訴訟目的很明顯,想壟斷全世界范圍內棋盤格、四葉花等公用圖案。2008年,LV將兩款雙色棋盤格圖案注冊為歐盟商標,試圖獨占;2009年,德國零售商發起無效訴訟,最終,歐盟知識產權局及終審法院均認定,“棋盤格”是人類通用極簡幾何紋樣,LV敗訴。
我國商標法也明確對商標提出“顯著性”要求——原則上說,商標如果僅為通用圖形、基礎幾何、公有裝飾紋樣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該法條的立法目的,是杜絕任何企業壟斷基礎視覺符號。商標保護的本意是,商標標示商品的真實來源,避免誤導消費者,而不是授權商標權人壟斷基礎圖形。
LV起訴茉莉奶白引發社會的集體反感,并不是公眾不認可知識產權保護,而是認為“四葉花”這種基本圖形,既出現在中國唐代的琵琶上,也出現在人民幣裝飾花紋中,甚至出現在建筑花磚上,這樣的基本圖形不應該被個別企業壟斷。
目前,這起“LV起訴國家知識產權局”案的核心爭議是:相應的圖形商標,到底是屬于人人皆可用的基本圖形,還是與LV的馳名商標構成混淆,誤導了消費者?這需要在法庭上厘清是非,定分止爭。商標構成誤導的,就要撤銷;屬于公用圖形的,就不應該被LV一家壟斷。
這起案件與茉莉奶白無關,卻與茉莉奶白案有神似之處:什么才算是不能被壟斷的公用圖案?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牛克
編輯 汪垠濤 審核 官莉
紅星評論投稿郵箱:hxpl20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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