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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倍輕松(688793)披露公告稱,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倍輕松存在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關聯交易及重大擔保事項兩項違法違規事項。
具體來看,涉案期間,馬學軍作為持有倍輕松40.48%股份的第一大股東、實際控制人,并兼任董事長、總經理,屬于法定關聯自然人。其于2024年通過安排孫公司轉出資金、組織部分員工申請備付金借款、向供應商提前支付采購款等方式,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構成關聯交易。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該資金占用發生額達8593.29萬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21.22%。然而,倍輕松并未按規定對上述關聯交易進行臨時公告,且在2024年年度報告中存在重大遺漏,遺漏發生額3193.29萬元。
除資金占用外,倍輕松在2024年7月至2025年1月間,違規為關聯方提供了三筆大額質押擔保。馬學軍三次指使公司向孫公司健康科技轉賬,并以相關定期存單先后為三家公司的銀行承兌匯票及流動資金貸款提供質押擔保,擔保金額合計達9057.75萬元,質押擔保所獲資金最終由馬學軍使用。該情況同樣未被公司臨時公告披露。
雖然公司及馬學軍在2025年4月主動向監管部門反映部分情況,且截至2025年5月已全額歸還占用資金并解除擔保責任,但相關行為已構成信披違法違規。鑒于此,深圳證監局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予以警告并分別處以數額不等的罰款。
隨著《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落地,針對倍輕松證券虛假陳述的投資者索賠案已啟動。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目前判斷,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25日(含當日)期間買入倍輕松股票,并在2025年12月25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有機會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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