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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大市民、游客朋友們:
為切實保障漯河市“城市音樂匯”活動現場秩序、人員安全與活動順利舉辦,有效防范低空飛行安全風險,杜絕無人機“黑飛”等違法飛行引發安全事故、秩序擾亂等行為,依據《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現就活動期間無人機飛行管控有關事項提示如下:
一、管控時間
2026年漯河市“城市音樂匯”每期活動全過程(具體時間以漯河市“城市音樂匯”活動公告為準)
二、管控區域
活動舉辦地點(漯河市沙澧河風景區紅楓廣場)及周邊1公里范圍
三、管控要求
1.漯河市“城市音樂匯”每期活動期間,任何單位、組織及個人在管控區域內的無人機飛行,必須提前向國家無人駕駛綜合管理平臺UOM系統申報,并向屬地公安機關備案(備案聯系人:閆藝菲15639578098)。未經申報審批許可,一律不得飛行。
2.已獲批許可飛行的無人機,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飛行管理規定,全程服從現場公安、安保及活動主辦方的統一指揮調度,嚴格在指定空域、規定時段、既定航線內開展作業,不得擅自變更飛行計劃、擴大飛行范圍、超高飛行等情況。
3.所有參與飛行作業的人員,須主動配合現場工作人員核查工作,如實提供飛行審批手續、設備信息等相關資料,自覺遵守活動現場各項管理規定。
四、法律責任
凡違反無人機安全飛行相關法律法規,未提前申報、未經許可擅自違法違規飛行的,將聯合公安機關依法采取迫降、攔截、暫扣飛行設備等管控措施;對擾亂活動現場公共秩序、違反治安管理相關規定的,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情節嚴重、造成人員受傷、財產損失、活動中斷等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活動咨詢電話:
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15936618888
團市委17737639990
市沙澧河建設運行保障中心15139539777
漯河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共青團漯河市委
漯河市沙澧河建設運行保障中心
202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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