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0日,據國家稅務總局消息,山東、浙江、四川等地稅務部門當日集中曝光7起網紅網店涉稅違法案件。涉案主體不乏粉絲量超600萬的網絡主播、年銷售額上億元的熱門網店。其中多起案件顯示,部分主播通過注冊個體工商戶,對外從事直播帶貨、知識付費等經營活動,卻利用隱匿銷售收入、虛假申報等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稅款,最終受到處罰。
此次集中曝光案件中的4起網絡主播偷逃稅案一大共同點就是“高流量低申報”——涉案主播直播間熱度高、帶貨流量大,甚至常有粉絲打賞,可這些主播的稅費申報繳納卻很低。
這些案件中,有的網絡主播實際經營規模已達到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標準(即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卻通過隱匿收入、拆分主體等手段,長期違規保持小規模納稅人身份,以此享受低征收率優惠,逃避適用一般納稅人的稅率。
在多個網絡平臺直播帶貨的主播許靜婉,粉絲關注量合計超過600萬,她不僅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極少,且其負責帶貨的兩家網店自成立以來各類稅費申報數據均為0;主播汪一芳直播引流,網絡熱度高,粉絲量近百萬,可本人四年期間僅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2000余元;主播郭曉峰的粉絲量高達240萬,賬號櫥窗銷售量累計達百萬單,四年間繳納稅款合計僅有1.35萬元;主播陳旭在2022年至2024年間幾乎每天都直播,粉絲量高達100多萬,直播間人氣很高,粉絲經常打賞,可他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申報收入為0元,2023年度繳納個人所得稅僅幾百元。
在深入調查后,稅務部門對上述4名網絡主播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的處理處罰決定,合計金額超過1330萬元。目前,相關款項均已全部追繳入庫。
值得注意的是,在另外3起網店偷逃稅案件中,有網店竟以“逃逸式”注銷的方式偷逃稅款。在山東,稅務部門調查發現,在2023年至2024年間,聊城開發區奶泡商貿經營部實際控制人任威成立奶泡商貿在網絡平臺銷售貨物,以多種方式隱匿經營收入2.07億元,后又通過注銷工商登記逃避納稅義務,少繳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稅費544.72萬元。
國家稅務總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通過私人賬戶收款隱匿收入、轉換收入性質、“逃逸式”注銷、進行虛假申報等方式偷逃稅款屬違法行為。平臺企業應依法依規如實報送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涉稅信息;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應增強法治意識,合規經營、誠信納稅。
不法分子通過提交虛假材料、隱瞞關鍵事實等手段完成注銷登記,是否可以逃避納稅義務和法律責任?山東大學經濟學院院長石紹賓表示,這是一種典型的偷稅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相關規定,可對企業依法恢復登記并追征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對個體工商戶實際控制人依法追究連帶責任。
石紹賓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定,納稅人在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應當向稅務機關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罰款。這也就意味著,依法如實履行納稅義務、合法合規完成注銷登記,是經營主體正常退出的必備前提。而“逃逸式”注銷,不僅直接造成國家稅款流失,而且破壞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更是對國家法律尊嚴的挑戰。
“企業注銷僅代表經營活動的終止,過往存續期間產生的違法責任與納稅義務,不會因主體注銷而自動消除。”石紹賓表示,《市場監管總局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注銷指引(2025年修訂)〉的公告》(2025年第52號)第六條第十三款規定,企業在注銷登記中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注銷登記的,登記機關可以依法做出撤銷注銷登記等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六條規定也明確,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逃逸式”注銷經營主體的民事主體資格雖已消滅,但其經營者及實際控制人的個人財產與個體工商戶財產緊密關聯,需對其經營期間的稅收義務承擔直接連帶責任。
“偷稅行為的本質是規避法定納稅責任,一旦實施即構成對國家稅收權益的侵害。涉稅違法責任追究與經營主體是否存續并無必然關聯,注銷行為從來都不是企業逃避納稅的合法屏障。”石紹賓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征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說,對于納稅人“逃逸式”注銷偷稅的,對企業可依法恢復登記并進行追征,對于個體工商戶可追究其實際控制人連帶責任。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有效遏制了“高營收、小規模”的避稅行為,相關從業者面臨的違法成本顯著提高。
東北大學財經學院院長谷成介紹,新法配套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2026年第2號)明確了兩項關鍵規則:一是稅務機關發現納稅人不符合小規模納稅人條件時,可要求其按一般納稅人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二是納稅人因自行補充或更正、風控核查、稽查查補等調整的銷售額,應按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計入對應稅款所屬期銷售額。
“這意味著,如果網絡主播通過隱匿收入等方式違規保持小規模身份,一旦被查實,稅務機關有權依法要求其按照一般納稅人適用的稅率如銷售貨物13%進行追溯補稅,而不再是被發現時按小規模納稅人1%—3%征收率計算。”谷成表示,“這一變化將使補稅金額、滯納金及罰款顯著增加,違法成本大幅提高。”
谷成進一步指出,過去部分主播試圖通過設立個體工商戶尋求核定征收以降低稅負的做法,已不再可行且風險極高。2022年,國家稅務總局會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網絡直播營利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已明確要求,網絡直播發布者開辦的企業和個人工作室應按規定設置賬簿,原則上采用查賬征收方式計繳稅款。若未依法設置賬簿或進行申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條、第六十二條之規定,將面臨稅務機關的相應處罰。
對此,谷成建議,網絡主播等從業人員必須徹底摒棄僥幸心理,主動強化合規意識。稅務部門依托稅收大數據,能夠精準識別“高人氣、低申報”等異常情況。從業者應全面梳理業務模式與收入構成,確保納稅人身份與實際經營規模相匹配,依法履行納稅申報義務。對擁有多家經營主體的主播,需注意經營所得匯總申報的規定,避免違規重復扣除費用。
“唯有將合規置于首位,準確適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等相關規定,才能有效規避涉稅風險,維護納稅繳費信用,實現事業的長期穩健發展。”谷成說。
■綜合自新華社、中國稅務報
■編輯:越玥、張阿嬙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