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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談不上“量刑過輕”吧。以我個人樸素的理解,這事算不算“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罪 ”,還兩說呢。更多是,他的行為很惡劣,社會影響很壞,努力找了個罪湊上去。但他只是改了一個人賬號里的信息,而沒有也沒有能力破壞高考志愿填報系統(tǒng) ,單就“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而論,很難說行為有多嚴(yán)重。
至于考生被改寫的人生,根本上只能靠他自己去挽回,選擇復(fù)讀,或者將來尋求其他機會。至于賠償,考生可以對機構(gòu)和罪犯個人提起民事訴訟 。理性上講,民事賠償相比重判,對他更有意義。但實際能執(zhí)行到多少,也不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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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只從商業(yè)的角度看,雙方的行為都讓我覺得很無語,就想問,怎么有這么做事的?
考生方面,購買志愿填報咨詢服務(wù),你讓對方把填報方案告訴你就行了,一個表格文件就能寫得很清楚。我實在不明白為什么要把自己的密碼發(fā)給對方。哪怕特別不自信(或者特別懶),怕自己填錯,跑過去輸好密碼之后,讓對方填,填好自己檢查一遍也行。志愿填報這么重要,就敢完全交給對方辦?
然后,我們不討論“跳單”的商業(yè)道德,你跳就跳了,跳單前把密碼改了啊。得罪人的同時,把密碼留對方手上,我很難理解。
我也不能理解,罪犯哪來這么大的憤怒。看新聞報道,罪犯也沒有把方案告訴考生啊。那說白了就是交易沒談成而已,他也沒有做多少實際工作。作為銷售,自己感覺單子要成了,最后一刻突然丟了,也挺正常的啊,有什么好這么生氣的?
我只能想到兩種可能。罪犯一個高考季就沒接到什么單子,好不容易來了個,突然跑了,特別生氣。那說白了,是他自己工作能力不強嘛。
要么他因為口頭約定,做了大量工作,方案已經(jīng)準(zhǔn)備好了,結(jié)果單子跑了,特別生氣。但我覺得,定制化的咨詢服務(wù),肯定得收預(yù)付款啊。咨詢類服務(wù),哪有后付費的。
如果新聞報道不準(zhǔn)確,考生和其家長確實沒付錢就拿到方案了,那更加是“怎么會不收預(yù)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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