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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王已赦免魯絲·埃利斯,她是英國最后一名被處以絞刑的女性。
副首相戴維·拉米宣布,國王陛下已同意給予有條件赦免,作為“一項仁慈之舉,承認在這一特殊案件中死刑的歷史不公”。
1955年4月10日,埃利斯在倫敦北部漢普斯特德的一家酒吧外槍殺了戴維·布萊克利。她經審判被判謀殺罪成立,并于同年7月13日被處決。當時未獲減刑,也未提出上訴。
赦免申請由埃利斯的四名孫輩提出,他們聲稱她是歷史不公的受害者。他們主張,由于她遭受的家庭暴力、創傷以及當時在審判中從未得到適當認定的情況,她的責任被嚴重削弱。
周三,拉米先生向下議院表示:“我很榮幸地宣布,國王陛下已接受我們的建議,對魯絲·埃利斯給予有條件赦免,她是聯合王國最后一名被處以絞刑的女性。”
“雖然赦免并不意味著聲稱她殺害戴維·布萊克利是無辜的,但它將死刑改為終身監禁,以承認這一特殊案件中存在的嚴重不公。”
埃利斯的孫女勞拉·恩斯頓表示:“今天,正義終于為我們的祖母魯絲·埃利斯——1955年英格蘭最后一名被絞死的女性——伸張了。”
“這一赦免無法抹去71年前發生的事。它無法修復被摧毀的生命——被留下的孩子、逝去的歲月。但它正式且最終地表明,魯絲不該被處決;司法系統辜負了她。這一承認對我們的家庭意義重大。”
“魯絲是持續而殘忍虐待的受害者。她的孩子——我們的母親和叔叔——從未從中恢復。我的叔叔自殺了;我母親所受的創傷使她無法成為我們需要的父母。魯絲被處決的陰影籠罩了兩代人。”
“我們背負著本不該由我們承受的恥辱。”
“我們深深感謝司法大臣有勇氣采取行動。我們希望魯絲的故事能作為一個持久的提醒:司法系統必須正視驅使女性走向絕境的虐待,并且絕不能在承認自己犯錯時畏縮不前。”
司法部表示,這一赦免反映了法律在過去幾十年間的變化,現在“更好地反映了我們對親密伴侶暴力(包括脅迫和控制行為)對個人后續行為影響的更深入理解——這種虐待在女性中尤為普遍”。
受害者事務部長凱瑟琳·阿特金森表示:“70年來,魯絲·埃利斯的家人一直背負著她遭遇的重擔。今天我們承認她案件的特殊情況以及這些情況對她生活的影響。”
“我要感謝她的孫輩們推動此案的決心,以及確保她的故事最終被傾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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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利斯是一名出生于威爾士的夜總會女招待,她的案件在媒體和公眾中引起了廣泛爭議。她與布萊克利有戀情,兩人在倫敦一家夜總會相識,布萊克利很快搬進了她的公寓。
但兩人開始另尋新歡,關系變得愈發暴力。埃利斯在庭審中告訴法庭,就在槍殺事件發生前幾周,布萊克利一拳打在她肚子上,導致她流產。
1955年,她向布萊克利開了五槍,立即被一名休班警察逮捕。同年6月,她被判犯有預謀殺人罪,并于7月被處以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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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導致一份有五萬人簽名的請愿書被送交內政部請求寬大處理,但未獲批準。
公眾的支持源于法律辯護(如激惹辯護)的不足,因為她多年來一直遭受伴侶和父親的虐待。批評者還聲稱,她的生活方式以及作為夜總會女招待和伴游的工作不公平地影響了她的案件。
1957年,《殺人罪法》正式生效,引入了刑事案件中責任能力減輕和激惹的概念。
圍繞埃利斯處決所引發的公眾同情,有助于加強對廢除死刑的支持。死刑于1965年被暫時禁止,隨后于1969年廢除。
她的家人和法律團隊聲稱,證據顯示她患有所謂的“受虐婦女綜合征”——盡管當時的法官指示陪審團不要考慮她曾“被情人虐待”這一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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