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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人工智能快速迭代普及,全面融入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各環節,既為學術研究提質增效創造了新機遇,也帶來多重挑戰。近日,我國哲學社會科學界一份系統規范人工智能輔助科研的制度文件——《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工智能輔助科研基本規范(試行)》(以下簡稱《規范》)正式印發。其以37條實操條款劃定人工智能應用邊界,明確使用準則,搭建保障體系,為人機融合科研探索可落地、可推廣的制度路徑。本報記者專訪中國社會科學院科研局負責人唐曉峰,系統解讀《規范》,回應學界普遍關切。
積極探索、主動作為:出臺《規范》的考量
《中國社會科學報》:當前人工智能加速重塑全球科研范式,哲學社會科學迎來數智化轉型窗口。中國社會科學院選擇在現階段出臺該《規范》,主要考量是什么?
唐曉峰: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人工智能是引領這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戰略性技術,具有溢出帶動性很強的‘頭雁’效應。”國家持續出臺頂層政策推動人工智能賦能哲學社會科學研究,2025年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入實施“人工智能+”行動的意見》,明確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向人機協同模式轉型;2026年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人工智能+教育”行動計劃》,提出面向文理工各學科探索建設適配各研究場景的科學智能體和智能工具。中國社會科學院肩負引領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創新發展的職責,有責任把宏觀政策轉化為科研一線可落地執行的實操準則,主動破解人機融合科研中的堵點、難點問題。《規范》的出臺,既是落實國家頂層部署、直面實踐難題的制度探索,也是我院立足職責定位、順勢而為的務實舉措。
首先,這是順應時代發展大勢的必然選擇。從文獻檢索、數據處理到語言翻譯、內容生成,人工智能已全面滲透科研工作各個環節,這是客觀發展趨勢。新時代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應當主動把握歷史大勢,積極推動人工智能輔助科研范式創新,才能更好回答中國之問、世界之問、人民之問、時代之問。
其次,這是解決現實問題的迫切需要。近年來,人工智能工具在科研場景中的應用持續增多,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領域暴露出不少亟待約束的共性問題,例如人工智能使用邊界模糊,在科研成果中刻意隱瞞人工智能參與創作的過程,從而引發學術誠信爭議。相關行為缺少統一制度約束,若長期放任,會持續侵蝕學術根基、滋生科研亂象,并埋下安全隱患。無規矩不成方圓,推動人工智能輔助科研健康發展,必須先立規矩、明邊界。
第三,這是發揮中國社會科學院先行先試、示范引領作用的應有之義。作為黨中央直接領導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國家隊”,我院有責任先行開展制度探索,構建一套可落地、可供全國哲學社會科學界參考借鑒的規范體系,探索哲學社會科學智能化研究新賽道。
基于以上考量,在中國社會科學院黨組的部署下,科研局牽頭統籌、各單位積極配合,經過深入調研、反復論證、多輪征求意見,最終形成本《規范》。
需要說明的是,中國社會科學院開展人工智能輔助科研規范建設,并非倉促推進,而是通過分步試點、分階段積累、逐步完善的方式,循序漸進推進制度建設。2025年2月,中國歷史研究院歷史研究雜志社發布《關于規范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使用的啟事》,被學界視作史學類期刊中首個生成式人工智能引導與規范的制度性文件。隨后,院內多家單位陸續跟進,分別制定適配不同學科領域的人工智能操作指引,先后有中國社會科學雜志社、圖書館、哲學所、金融所等7家單位出臺專項規范。各單位在實操過程中不斷總結,逐步沉淀形成貼合實際、經過實踐檢驗的有效經驗。
《中國社會科學報》:請介紹《規范》的制定流程,各階段核心工作是什么?
唐曉峰:《規范》的制定全過程是一次完整的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實踐,從啟動研究到正式印發,歷時半年多,主要經歷了四個關鍵階段,流程透明、多方參與,秉持務實開放、動態優化的思路推進。
第一階段是全域摸底調研。一方面,系統梳理國內外人工智能相關法律法規、行業指引,涵蓋我國《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歐盟《人工智能法案》以及高校、期刊發布的工作指引。另一方面,面向全院各研究所、職能部門開展調研座談,并走訪中國科學院、北京大學等單位,廣泛收集一線科研人員實操困惑與制度訴求。
第二階段是跨學科聯合起草論證。組建涵蓋科研管理、哲學、法學、社會學、信息情報等多領域的起草專班,逐字打磨文本,僅“人機融合”核心表述就反復修改十余次,兼顧技術賦能與學術本位。
第三階段是多輪征求意見與文本修訂。初稿完成后面向全院征集上百條修改意見,組織院內外高層次專家論證研討,形成修訂稿。
第四階段是試行階段。修訂稿經審議通過后,以“試行”形式下發,后續我們將結合實踐反饋動態調整、優化完善相關條款。
堅持“人主智輔”,守住學術研究“以人為本”的底色
《中國社會科學報》:《規范》將“人主智輔”定為四大核心原則之首,探索人機融合科研新范式,為何要把科研工作者的主體性放在首位?這一原則對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有哪些特殊意義?
唐曉峰:哲學社會科學具備“以人為本”的本質屬性,核心是回應人與社會發展的根本性問題,“人主智輔”即“人為主導、智能輔助”,這是整部《規范》的內核與邏輯起點。而本次制度設計的根本落腳點,是服務黨和國家戰略大局、繁榮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始終堅持技術向善、智能向善。這些共同決定了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不能由算法、機器主導,人為主導、人機融合才是符合學科發展規律的新型科研范式。
“人為主導”明確科研人員不可替代的主體地位,具體包含三層核心要求。第一,科研人員是學術思考的主體。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核心產出是原創思想、獨立觀點、系統理論,這是人工智能無法替代的。人工智能可以輔助整理文獻、分析數據、潤色文字,但問題提出、框架確立、觀點提煉、體系構建,必須依靠科研人員長期積累、現實觀察與獨立思辨。第二,科研人員是科研實踐的主體。從選題規劃、方案設計,到田野調研、成果撰寫、邏輯校驗,科研全流程的主導者、實踐者必須是人,關鍵環節必須有人深度參與、全程把關。第三,科研人員是成果的責任主體。人工智能生成的所有內容,必須經過使用者最終審核確認,由使用者承擔全部學術責任,杜絕“AI生成、無人負責”的責任真空問題,即便出現算法偏差、模型輸出錯誤,使用者也不能以技術缺陷為由免責。
“智能輔助”明確了人工智能只是賦能工具。出臺《規范》不是為了限制技術使用,而是要在厘清邊界、打消科研人員顧慮的前提下倡導大家使用好人工智能,幫助大家釋放科研生產力。《規范》明確,人工智能可廣泛用于文獻檢索、版本比對、文稿校對、多語種翻譯、圖表生成等事務性、輔助性工作,幫助科研人員從重復性、低創造性工作中解放出來,把更多精力投入創新性、思辨性研究,實現科研提質增效。
需要強調的是,人機融合看似簡單,但落地實踐對科研人員認知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全體科研人員必須樹立清晰、理性的認知邊界。要堅決杜絕偷懶取巧、走捷徑,不能將本該自主思考、自主研究、自主撰寫的工作全部“外包”給人工智能,那樣只能是表面上提升效率,實則導致學術能力退化,最終本末倒置,得不償失。
《中國社會科學報》:《規范》劃分11類人工智能輔助科研適用場景,同時增設開放式條款,請問劃分場景的主要依據是什么?
唐曉峰:《規范》整體以鼓勵性條款為主,11類細分場景意在釋放清晰導向:只要堅守“人主智輔”底線、恪守學術與安全規范,人工智能在科研領域擁有廣闊合理應用空間。細化場景設置主要基于兩方面現實考量:一是完整覆蓋全科研鏈條,清晰劃定人工智能適用邊界,方便科研人員對照執行;二是針對人文學科、社會科學、交叉學科差異化研究模式,給出具象操作指引,避免籠統表述帶來理解偏差,降低一線執行難度。
場景劃分全部依托前期全域調研收集的真實科研案例梳理形成,同時兼顧人文學科、社會科學常規性研究以及考古文博、新興交叉學科研究等特殊需求。以考古研究為例,人工智能已廣泛應用于文物碎片識別、數字化修復、文物三維建模、遙感遺址勘探和發掘等工作,《規范》專門納入此類場景,旨在推動傳統學科數字化轉型升級,實現跨越式發展。
下面重點闡釋四類高頻應用場景。一是選題研判場景。這是科研的首要環節,人工智能可輔助檢索前沿文獻、梳理研究方向、研判領域熱點與前沿趨勢,完成選題初步論證,但選題價值判斷、問題確立、意義闡釋必須由科研人員獨立完成。二是知識梳理場景。人工智能支持批量歸集文獻、提煉摘要、梳理脈絡、生成圖譜,但文獻深層思想解讀、邏輯總結,仍需科研人員自主完成。三是跨學科交叉研究場景。當前重大現實議題普遍需要多學科協同攻關,人工智能可輔助梳理不同學科研究動態、整合資源,輔助解決單一學科難以應對的復雜問題。四是學術傳播與國際交流場景。人工智能可針對不同傳播對象,適配不同傳播場景,完成理論大眾化表達、可視化圖表制作、多語種翻譯,但譯文專業術語校準、理論表述準確性審核、對外觀點把關必須由科研工作者完成。
除11個明確列舉場景外,《規范》設置開放式兜底條款,堅持“守正+開放”并行。人工智能技術迭代速度快,新工具、新應用場景持續涌現,難以通過條文一次性窮盡全部科研實踐場景。兜底條款明確:只要全程堅守“人主智輔”、恪守學術誠信、數據安全與意識形態底線,科研人員可結合自身學科特點自主探索新型人工智能輔助科研場景,大膽實踐。
《中國社會科學報》:在明確適用場景的同時,《規范》劃定10條剛性“禁用紅線”。設置硬性約束是基于哪些現實風險判斷?
唐曉峰:立規矩,既要開路子,也要劃清紅線,兜住底線。無約束的技術應用必然滋生學術亂象、帶來安全隱患。《規范》的禁用條款來自前期調研收集的真實違規案例和學界突出問題,嘗試通過以下風險防控維度,從源頭遏制亂象。
第一維度:嚴守政治方向與意識形態底線,這是不可逾越的首要紅線,沒有變通空間。哲學社會科學處于意識形態前沿陣地,部分通用大模型訓練數據混雜境外片面、錯誤價值素材,若不加約束隨意使用,極易生成歪曲事實、偏離主流價值、片面解讀國家政策的內容。《規范》明確嚴禁利用人工智能從事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危害國家安全、違反法律法規與突破學術倫理的科研活動,全體科研人員必須時刻繃緊這根弦。
第二維度:嚴守數據安全與保密紀律。中國社會科學院承擔大量中央交辦任務、內部研究項目以及涉及內政外交等敏感領域的研究工作,嚴守保密紀律是底線要求。條款明確禁止向人工智能工具輸入涉密文件、內部調研數據、公民敏感個人信息;嚴禁違規爬取、采集未授權數據,杜絕信息外泄、侵權等問題,這條紀律底線必須嚴格執行。
第三維度:嚴防學術失范,筑牢科研誠信底線。這是《規范》著墨最多、重點警示的條款。調研顯示,人工智能濫用引發的學術不端行為日趨多發,主要包括:借助智能工具偽造、篡改調研數據,編造虛假案例與論據支撐主觀結論;刻意隱瞞、虛假填報智能工具使用情況;全盤依靠人工智能替代自主研究,利用機器洗稿、文本拼湊、抄襲他人成果;在課題申報、獎項評審中借助人工智能虛構前期研究基礎、偽造科研進展等。之所以細化此類約束條款,是因為人工智能讓洗稿、改寫、拼湊等學術不端行為更隱蔽、更難甄別,對學術誠信造成極大沖擊。學術誠信是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立身之本,一旦突破誠信底線,研究成果將喪失學術價值,嚴重破壞行業風氣,因此要對此類行為設置全方位約束。
第四維度:防范科研資源浪費,整治形式主義科研亂象。在考核評價上,哲學社會科學領域存在重數量、輕質量的問題,導致一些科研人員為完成考核指標,依靠人工智能批量產出同質化、低水平、重復性論文、研究報告,大量占用期刊版面、評審人力、科研經費等。此禁用條款旨在引導科研人員將人工智能用于科研工作提質增效,扭轉重數量輕質量的錯誤導向。
十條紅線從宏觀政治底線到微觀科研操作層層設防,既要管住重大安全風險,也要規范日常細微行為,為全體科研人員劃定行為禁區。
《中國社會科學報》:《規范》創新性提出“如實披露”原則,要求科研人員完整留存提示詞、人機交互原始記錄,落實人工智能使用全流程如實披露,這項原則背后有怎樣的管理邏輯?
唐曉峰:如實披露是防范學術不端、維護科研誠信的核心抓手,也是規范落地的關鍵舉措。這項原則設計有清晰完整的管理邏輯。
一方面,如實披露是學術誠信的基本要求。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強調成果可追溯、過程可核驗、結論可復現。人工智能介入科研,同樣需要納入公開披露范疇,這是傳統學術誠信規范在人工智能時代的延續與升級。另一方面,如實披露是風險防控的有效手段。完整披露人工智能使用情況,便于審稿人、評審專家、同行專家、讀者區分原創內容與人工智能輔助生成內容,高效核查內容質量,形成監督閉環。
為避免披露要求“一刀切”、增加科研人員不必要負擔,《規范》明確差異化披露原則,堅持“重實質、輕形式”,按照人工智能是否參與實質性內容創作劃分執行標準。涉及核心觀點、關鍵論據、核心結論等實質性內容生成的,必須詳細、完整披露相關使用情況。
約束賦能并舉:構建監管與保障體系
《中國社會科學報》:《規范》搭建分級監督管理機制,清晰劃分各級責任主體,這套監管框架的設計邏輯是什么?
唐曉峰:整套監督管理機制遵循“各負其責、權責統一、全程監督”核心思路,建立“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分級責任體系,將監管責任分級細化,覆蓋四級責任主體,兼顧集體管理、團隊管控、個體自律。
第一級是各科研管理單位的主體責任。研究單位是管理人工智能輔助科研的第一道關口,負責細化內部配套制度,推動《規范》落地以及開展日常監督管理,同時做好單位自研人工智能工具備案管理。第二級是項目負責人、學術活動組織者的監管責任。各類課題、調研項目、集體研究的負責人,對團隊全體成員人工智能工具使用合規性承擔直接管理責任,全程監督課題各環節智能工具使用行為,審核相關披露材料,及時糾正違規操作。第三級是指導老師的督導責任。教職工、碩博導師、博士后合作導師,對所指導的學生、博士后、訪問學者承擔學術監督責任,杜絕放任不管。第四級是使用者的個人終身主體責任,是最核心、最直接的責任。每一名科研人員、學生作為人工智能工具的直接使用者,對其操作行為、科研成果承擔最終責任。
針對各類違規行為,《規范》基于差異化處置原則,堅持教育引導為主、懲戒警示為輔,綜合考量過錯性質、情節輕重、違規頻次、危害后果及當事人整改態度,分類依規處置;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中國社會科學報》:《規范》專門設置服務保障章節,配套六大支撐舉措。為何在劃定約束條款的同時,搭建配套保障體系?
唐曉峰:如果只出臺約束性規范、缺少配套支撐保障,容易讓科研人員產生“只限制、不支持”的誤解,滋生畏難情緒,反而阻礙人機融合科研模式落地。整體制度設計堅持“約束與賦能并重、規范與發展統一”的思路,既立制度、定規則,也搭平臺、優服務、促發展,讓科研人員敢用、會用、用好人工智能工具。六大保障體系覆蓋硬件平臺、評價體系、學科建設、數據資源、跨領域協同、人才培養多個維度,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強化基礎設施建設。充分發揮我院作為高端學術平臺的獨特優勢,建立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工智能智算中心,打造集算力、算法、數據、模型、安全于一體的科研創新平臺,研發適配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人工智能工具,保障科研人員使用過程中的數據安全、意識形態安全。
第二,創新適配人機融合新模式的科研評價機制。傳統科研評價側重單一獨立原創成果,難以適配人機融合、跨學科、團隊協作的新型研究模式。我院同步優化科研評價標準,調整成果評審指標,對依托人工智能工具完成的高質量原創研究、交叉學科成果予以正向激勵,摒棄唯論文、唯數量的片面評價導向。
第三,推動人工智能與傳統社會科學、人文學科深度融合發展。大力扶持數字人文、計算社會科學等新興交叉學科建設;推動傳統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范式迭代升級,開辟交叉學科研究新的方向。
第四,建設高水平數據庫與案例庫。依托各單位長期積累的調研資料、歷史文獻等數據,打造高標準、規范化科研數據庫、典型案例庫,嚴格落實數據分級保密管理,在守住安全底線前提下推動資源開放共享,為人工智能輔助科研提供高質量數據支撐。
第五,支持跨領域協同攻關。打破學科壁壘,鼓勵跨領域開展人工智能輔助科研攻關,針對文學、歷史、考古、經濟、法學、社會學、區域國別學等不同學科研發垂直模型,彌補通用大模型適配哲學社會科學專業研究不足的短板。
第六,培育復合型人才。系統構建人工智能輔助科研完整課程與配套教材體系,面向青年科研人員、在校學生開設數字人文、計算社會科學、數據安全等培訓課程及講座,培養具備哲學社會科學理論素養、又掌握智能工具實操能力的復合型人才,夯實智能化科研人才基礎。
錨定長遠目標:開辟智能化研究新賽道
《中國社會科學報》:立足人工智能持續迭代的長期趨勢,結合中國社會科學院加快構建中國哲學社會科學自主知識體系的核心任務,《規范》的長期目標是什么?未來院方還將從哪些維度持續培育哲學社會科學智能化研究新賽道?
唐曉峰:結合我院構建自主知識體系核心任務,《規范》的長期目標可以概括為三個方面:
第一,讓活力迸發出來。出臺《規范》不是設置束縛創新的枷鎖,而是為學術創新筑牢制度保障。此前不少科研人員因缺少統一指引,對使用人工智能工具存在諸多顧慮。《規范》清晰劃分可為、不可為邊界,明確正向激勵導向,鼓勵全體科研人員大膽探索人機融合新型研究方法,圍繞重大時代課題產出更多原創性、高水平科研成果,釋放智能化轉型帶來的學術創新潛力。
第二,讓規矩立起來。依托《規范》落地實施,推動科研人員、管理人員、評價人員凝聚共識,形成標準化、可復制的科研行為準則。后續我院將積極與全國哲學社會科學界溝通交流,推動全國哲學社會科學界逐步形成統一人工智能輔助科研規范標準,營造風清氣正、規范有序的學術生態。
第三,讓新范式用起來。我院不會止步于簡單規范人工智能工具使用,而是以《規范》為制度基礎,持續探索適配智能時代的新型科研范式,牢牢守住科研人員的創新主體性地位,充分釋放技術輔助賦能價值,為加快構建中國哲學社會科學自主知識體系提供新型研究方法論支撐。
面向長遠發展,人工智能技術仍處于高速迭代階段,新型模型、應用場景持續涌現,國內外人工智能輔助科研的監管、核查技術均處于探索期,一次性出臺固化文件并不現實。這份《規范》只是中國社會科學院探索人工智能輔助科研的起點,未來我院將緊跟國家人工智能領域法律法規、行業治理政策動態修訂條款,廣泛吸納全國學界寶貴意見,動態跟蹤《規范》落地實效,持續優化完善《規范》內容。
整體來看,人工智能對哲學社會科學既是全新挑戰,也是重大發展機遇。“十五五”時期,廣大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要始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根本遵循,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與學術導向,不斷探索人工智能輔助科研新范式,為加快構建中國哲學社會科學自主知識體系作出更大貢獻。
中國社會科學報記者任冠虹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
責任編輯:崔園園
新媒體編輯: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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