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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淑君教授的名作《大禮議:嘉靖帝的禮制改革與皇權重塑》時隔二十年后修繕再版,實為明史學界,尤其是政治史領域的一大幸事。該書以嘉靖朝“大禮議”為切入點,表面上是關于皇帝該“承繼何人法統”、怎樣“設置生父尊號”的禮儀之爭,深層卻是一場關于“忠”定義權的激烈博弈——即皇帝要求臣子忠誠于自己,臣子卻聲稱自己應忠誠于國家禮法。雙方各執一端,導致國家的官僚群體與秩序因此決裂。
在明代中期的政治史研究中,有一個繞不過去的重點,就是嘉靖初年爆發的“大禮議”事件,即以興獻王之子、現任興王身份入繼明朝大統的嘉靖帝,是否應當稱自己從未謀面的伯父明孝宗為父,這關系到明孝宗、武宗一脈的帝統能否繼續延續。由于興獻王一脈僅有嘉靖一位后裔,因此這也關乎著興獻王的血統能否延續。于是支持與反對者雙方互持己見,而這又是圍繞當時明朝最重要的禮儀制度而展開的討論,故稱“大禮議”。
從明代以來,學者大都認為明代“大禮議”與宋代“濮議”具有相似性甚至是延續性,均以皇帝“認父”與“繼統”的艱難抉擇,顯示古代社會圍繞最高權力展開的斗爭中,關于人性與法統的殘酷掙扎。事實上,宋代“濮議” 因為皇帝的死亡而草草收場,成為一個不完整的政治事件,而“大禮議”才展現出了整個沖突從起源到結束的完整過程。對這一事件的詳細討論,一方面可以窺探古代皇帝在人格與制度間的內在沖突;另一方面則看到皇帝在不同權力場域內的外化展現,這一內一外所形成的張力,吸引著一代又一代的學者投入其中,是非多端,爭訟不絕。
撰文|席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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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禮議:嘉靖帝的禮制改革與皇權重塑》
作者: 尤淑君
版本: 萬有引力|廣東人民出版社
2025年1月
舊苑荒臺楊柳新
要讓舊經典在新時代散發出生命力,勢必要引入全新的方法。尤教授這本書之所以在20年前能引起學界巨大關注,關鍵在其引入了西方政治學中的政治文化研究。所謂政治文化或者政治文化史的研究,眾說不一,多是關于群體性政治態度的研究。相比于傳統研究,尤教授將視角從人格與制度的內在沖突的基礎上,開拓出了權力場域展示的空間。
全書一共四章及兩篇附錄,前兩章依時間順序展開,從“大禮議”的全面爆發開始;以及沖突雙方進行各自理論,包括頒布《明倫大典》等。這是明朝在武力如靖難、奪門等事件之外,第一次經歷如此大規模的君臣沖突,這也代表著權力秩序的大裂變。最終,嘉靖帝以制度方式確立自己主張的絕對權威,用自己的好惡修改了大量禮儀制度,防止禮制本身對皇權的束縛。最后的第四章,則是作者審視皇帝、內閣、言官三方在“大禮議”中的作為觀點,總結其在政治文化層面的變化和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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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王朝1566》劇照。
本書前三章基本是關于歷史脈絡的敘述。追溯正德皇帝駕崩后的政局危機,內閣首輔楊廷和以《皇明祖訓》“兄終弟及”為依據頒布《武宗遺詔》,迎立興獻王世子朱厚熜“嗣皇帝位”,因其未明言朱厚熜以何身份入繼,埋下爭議伏筆。楊廷和主張朱厚熜應過繼給孝宗,稱興獻王為“皇叔父”;張璁則提出“繼統不繼嗣”,認為朱厚熜以藩王身份入繼,無須改變與生父的關系。到嘉靖三年(1524)七月,皇帝不經內閣,徑自下詔,直接將生父定為“本生皇考”,引發群臣抗議,最終在楊慎帶領下的134名官員伏哭于左順門,遭廷杖懲處,16人死于杖下。為了維護這一結果,一方面驅逐內閣、將諸臣定罪;另一方面修撰從《獻皇帝實錄》到《明倫大典》等一系列著作,將私人性的孝思轉化為公共性的政治原則,使“人情論”成為不可挑戰的意識形態。在這樣成功的嘗試后,嘉靖帝拉開了更為宏大的禮制改革,逐步變易明朝原本的宗法制度乃至于整個禮法體系,塑造出了一個在“同堂異室制”下“父子同昭穆、兄弟異昭穆”的荒誕景象,以此來確立自身統治的禮法依據。這里值得說明的是,作者,或者還有許多研究明代禮制的學者,大都認同嘉靖帝在禮制改革上的貢獻。甚至作者還特別強調了“更定禮制之舉,向來是開國君主的權力”,嘉靖帝用這樣的“改革之舉”,為自己塑造了巨大的威望,是聰明的政治手腕。
但是大家讀到此處不妨想一下,為什么“更定禮制之舉,向來是開國君主的權力”?開國君主的權威,是來自禮制代表的天命?還是開國建立的大業?正確的邏輯,應該是以大業來塑造天命,而非以天命來塑造大業,才對吧?或許正是因為對天命塑造大業的信任,也或許是對自己政治手腕的沾沾自喜,嘉靖帝在即位之初積累下絕對權威后,卻一步步走向求仙問道、文嬉武恬、朝政荒廢的結局。
“忠誠的反對黨”
在“大禮議”過程中所展現的蠻橫手腕,標志著嘉靖帝揭下了“溫情脈脈的面紗”,用比明武宗更不容置疑的皇權來強制終結了全部爭議,也撕裂了明前中期以朝會和內閣制度來維系的政治共識,開始了所謂“明代君主走向前臺”的過程。這也是作者在第四章中的內容,也就是君主自我放縱的“人情論”,導致內閣代表的行政制度和言官象征的社會輿論,在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的界限逐漸變得模糊,最終各方脫離以“禮”為中心的政治文化體系,“開啟了明朝政治紛亂與社會失序的危機”。
結合胡吉勛先生的著作《 大禮議與明廷人事變局 》(2007年出版, 2021年修繕為《 威柄在御:明嘉靖初年的皇權、經世與政爭 》重印)來看,這樣的變化,并不僅在皇帝、內閣和言官,還包括了軍事、司法和翰林院等諸多方面。可以說,“ 大禮議”的影響,對于明中期整體政治氛圍而言是全面而深刻的。
原本嘉靖帝發起“大禮議”,目的是讓親生父親能夠擁有一個父親的名分,希望在內閣百官的眾口鑠金之下,這個時代能容納下自己這個“少數派”的不同意見。結果卻在自己掀翻權力的桌子后,掃除一切與自己持不同意見的官員,讓他們陷入比自己當年更無助的境地。譬如說帶頭伏哭左順門的楊慎,被嘉靖帝流放云南數十年,直到七十歲病死,都無人敢釋放。
參考西方社會的英系議會制度中,存在一個政治術語,用于稱呼執政黨或執政聯盟外的最大政治勢力,即His Majesty's Opposition——“國王陛下最忠誠的反對黨”。一個只知道反對的反對黨,固然無用,就像黨爭一樣,反對反到失心瘋。但一個社會如若容不下任何的異議,而擅自用個人好惡綁架集體,就像歷史上的法西斯一樣,一條道走到黑,直到被深淵吞噬。
回到一切的起源,也就是“大禮議”的直接導火索,即明武宗死后的帝系危機。其中隱藏著一段歷史本身的荒謬之處。原本在明武宗出生時,因其生于申時、酉日、戌月、亥年,被認為八字“貫如連珠”,極為祥瑞;同時又是明代皇帝中極少被冊封為皇太子的嫡長子,甚至還以皇太子身份登基。這些都是明朝禮制理想中的最完美形態。結果登基后正德帝造成的制度混亂就不說了,到他去世時沒有留下任何子嗣和身后安排,造成了明代繼承制度上最大的混亂。據說當時的內閣首輔楊廷和,與正德帝之母、昭圣皇太后張氏商議后,決定迎立明憲宗之孫、明孝宗之侄、興獻王之子——當時尚未成年正位的興王世子朱厚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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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王朝1566》劇照。
楊廷和在《武宗遺詔》中僅書“嗣皇帝位”,未明言朱厚熜以何種身份入繼。其實,光是在憲宗、孝宗、武宗中繼承何人之統緒,就已是禮制上的巨大缺陷,這也成為之后“大禮議”爆發的關鍵原因之一。有人認為楊廷和選擇年僅13歲的興王世子,而未選擇明孝宗時年42歲的弟弟益王,是為了玩弄幼主、鞏固權力。事實上,即使沒有所謂“皇明祖訓”中的“兄終弟及”為依據,這個選擇也符合明朝人對于嫡長子繼承制的基本看法。譬如明太祖生前遭遇太子意外后,選擇扶立皇太孫朱允炆而非其他皇子;土木堡之變后明英宗遜位,由景帝臨時即位,卻規定要以英宗之子作為皇太子。而這兩次對于所謂嫡長子制的共識,反而釀成了明前期最大的兩次高層兵禍——靖難之役與奪門之變。可以說,禮制與人性的困局,與其說是楊廷和編寫遺詔所造成的,不如說是明朝自身早已埋下的伏筆,并不斷踏入的制度陷阱。甚至到明神宗晚年,圍繞明光宗的繼承資格爆發了著名的“三大案”。隨之而來的,已是沉疴難挽的晚明時代。
可以說,“大禮議”后嘉靖帝自以為是的無效重建,也可以視作當時明代整體社會問題的縮影。在宋明理學的爭議背景之下,不斷走向近代的中國社會中,在新、舊之間,難以調和的“天理”與無法割舍的“人心”。
本文為獨家原創內容。作者:席繆;編輯:李永博;校對:盧茜。未經新京報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歡迎轉發至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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