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貴州納雍縣一處偏遠山村爆發了一樁震驚當地的人倫慘案,年僅17歲的少年王維君,在家中與父親激烈爭執后,用火鉗殺害親生父親。
警方深入偵查后,一樁隱藏已久、更為惡劣的犯罪浮出水面,從16歲起王維君便多次持刀脅迫、性侵同村中年婦女。
審訊室內,少年坦然道出所有惡行的根源,全部指向他破碎不堪的原生家庭。
“在我十一歲那年,親眼撞見母親當著父親的面與同村會計激情,父親全程沉默隱忍毫無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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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婚姻的崩塌、父親長年酗酒懦弱、母親毫無顧忌的背叛,像一把鈍刀日復一日割裂少年的三觀。
童年的羞恥,青春期怨恨絲毫無處宣泄,最終化作揮向無辜鄉鄰女性和生養自己父親的屠刀……
01 酗酒隱忍的父親,毫無底線的母親
王維君的父親王建國年輕時靠吹嗩吶謀生,鄉村婚喪嫁娶都少不了他,早年家境在村里算得上是中等水平。
經媒人牽線搭橋,王建國迎娶了家境貧寒、年僅十七歲的趙芬,婚后先后生下王維君與小兒子,一家四口本該安穩度日。
變故從王建國手藝沒落開始,鄉村八音隊從業者越來越多,他固守老舊曲目不愿更新,漸漸接不到活計。
失去穩定收入后,王建國沒有外出務工補貼家用,反倒徹底擺爛,終日閉門酗酒,農活、家務一概不管,喝醉酒就臥床昏睡,時常對年幼的王維君打罵泄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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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生計重擔全部壓在母親趙芬一個人身上,為養活兩個孩子,趙芬常年遠赴外地打工,定期寄回生活費。
這些血汗錢絕大多數都被丈夫拿去買酒,兩個孩子時常吃不飽飯,長期分居、丈夫的頹廢無能,讓趙芬對這段婚姻徹底失望,心態逐漸扭曲。
讓王維君一生無法釋懷的是十一歲那年的深夜,他起夜路過父母房間,推門撞見終身難忘的一幕。
母親與同村會計共處屋內,自己的父親就安靜坐在一旁,既沒有爭吵,也沒有驅趕第三者,全程沉默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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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幼的王維君嚇得當場跑出門,躲在柴房哭到天亮,這件事成了扎在他心底最深的刺,羞恥、屈辱、憤怒第一次填滿了他的內心。
他無法理解,身為丈夫、父親的王建國,為何能容忍這樣踐踏尊嚴的事。
丑聞很快傳遍整座山村,鄰里私下議論、指指點點,王維君走到哪里都能感受到旁人異樣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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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多次私下質問父親,為何不捍衛家庭,王建國只會沉默或是借著酒勁把他一頓打罵,從不正面回應兒子的痛苦。
母親趙芬愈發肆無忌憚,打工間隙回家,時常不避諱外人與會計來往,完全不在意兩個兒子的感受。
在王維君心中,從那晚開始他就認定母親早已不配為人母,父親的懦弱窩囊,是毀掉這個家的元兇,畸形壓抑的家庭環境,為他日后極端犯罪埋下了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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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三觀扭曲,16歲起報復同村婦女
初中畢業后,無法忍受家中壓抑氛圍的王維君外出打工,在外地結識一名女孩。
短暫相戀后,他滿心歡喜將女友帶回老家,期盼能組建屬于自己的正常家庭,逃離原生家庭的陰影。
現實再次給予他重擊,女友親眼目睹王家破敗家境,又聽遍村里關于他母親的流言蜚語,沒過多久,就和村里一名有前科的男子離開。
接連兩次來自女性的“背叛”,徹底擊碎了王維君的心理防線,他主觀將母親的不忠、女友的離開混為一談。
偏執地得出結論,所有女性都薄情水性楊花,他要向和母親年紀相仿的中年婦女報復,宣泄積攢多年的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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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剛滿16周歲的王維君,開始實施一系列侵害行為,他專挑村里獨居、性格怯懦的中年婦女下手,深夜蒙面翻墻入戶,隨身攜帶刀具進行威脅恐嚇,逼迫受害人順從。
他刻意選擇與母親年齡相近的女性作案,潛意識里將她們當成是母親的替身,以此釋放童年積壓的屈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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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鋒利的刀具,受害者害怕人身受到傷害,更擔心丑聞傳開被家人、鄰里唾棄,絕大多數人選擇隱忍,不敢報警。
受害者的沉默,讓王維君愈發肆無忌憚,作案次數持續增加,短短一年多時間,多名鄉村婦女遭受侵害,長期活在恐懼之中,整日閉門不出,精神飽受摧殘。
村里漸漸傳出流言,不少村民隱約猜到是王維君所為,可無人掌握確鑿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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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施暴無人約束,王維君性格變得愈發暴戾易怒,心中仇恨越積越深,和父親的矛盾也走到爆發臨界點。
03 一通電話多年積怨爆發,少年弒父
2009年7月30日,悲劇如期而至,遠在外地打工的母親趙芬,撥通家中電話,一邊告知生活費會盡快寄回,一邊叮囑丈夫好好管教王維君,不要讓他在外惹事生非。
電話全程外放,王維君聽得一清二楚,他瞬間怒火攻心,母親自身行為不端,常年不顧家,如今反倒有資格指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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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那晚的畫面、鄰里的嘲諷、被女友拋棄的委屈、侵害他人后無處消解的戾氣,全部在這一刻涌上心頭。
他奪過父親手中的手機摔在地上,當場和王建國爆發激烈爭吵,他嘶吼著翻出多年舊賬。
一遍遍質問父親:當年為什么眼睜睜看著母親和外人共處,你為什么活得如此窩囊,毀掉整個家,毀掉我的人生。
常年酗酒的王建國身體虛弱,面對身強力壯、正值少年的兒子,無力壓制他的怒火,只能厲聲呵斥兒子不敬母親、不懂孝道。
這句勸解徹底激怒王維君,兩人迅速扭打在一起,幾番拉扯后,王建國被推倒在地,無力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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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理智的王維君看見墻角燒火用的鐵火鉗,順手抓在手中,將所有痛苦與怨恨全部發泄在父親身上,短短幾分鐘,王建國失去生命體征。
怒火褪去,王維君看著倒地不動的父親瞬間清醒,巨大的恐懼與悔恨席卷全身。
他趴在父親遺體上失聲痛哭,一遍遍呼喚父親醒來,一切無法挽回,慌亂之下,他主動撥打報警電話,向警方坦白全部行兇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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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趕到現場控制王維君,初步審訊中主動交代了殺害父親的全過程,隨著偵查深入,民警根據村民提供的線索查出王維君自16歲起多次性侵同村婦女的全部犯罪事實,兩樁重罪疊加案情觸目驚心。
04 少年獲刑十五年
2011年7月13日,法院公開審理本案,公訴機關指控王維君兩項核心罪名:多項強奸罪、故意殺人罪,兩項均屬于刑法規定的嚴重暴力犯罪,單罪均可判處重刑。
庭審現場,王維君完整陳述自己的成長經歷,坦言原生家庭的創傷是自己走向犯罪的源頭。
辯護律師結合卷宗、鄰里證言,提出從輕量刑意見,其一,王維君實施全部犯罪行為時未滿十八周歲,屬于法定未成年人。
其二,長期破碎、畸形的家庭環境對其人格扭曲存在重大誘因;其三,案發后主動報警自首,如實供述全部罪行,具備自首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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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后作出綜合評判:原生家庭不幸,只能作為酌定從輕情節,絕不能成為實施性侵、殺人的免責理由。
無論童年承受多少痛苦,任何人都無權剝奪他人人身自由、身體健康乃至生命。
法院宣判:被告人王維君犯故意殺人罪、強奸罪,數罪并罰,綜合未成年人、自首、家庭誘因等情節,依法從輕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入獄改造初期,王維君內心充滿著抵觸,時常和監區其他服刑人員發生沖突,心中始終放不下對父母的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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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獄第六年,母親第一次前往監獄探視,隔著玻璃痛哭懺悔,王維君全程沉默,不肯和母親多說一句話,他直言道:十一歲那晚,母親在我心里已經徹底消失了。
在監獄心理輔導員長期疏導下,王維君才慢慢打開心結,正視自己犯下的錯。
他終于明白父親的懦弱、母親的失德是家庭悲劇,侵害無辜鄉鄰、親手弒父是自己主動選擇的罪惡,所有受害者不該為他的原生創傷買單。
一樁慘案毀掉三代人,母親一輩子活在愧疚之中,常年承受鄰里非議,父親付出生命代價。
王維君十七歲入獄,人生最美好的十五年全部在高墻內度過,被雙重重罪烙印終身,多名受害婦女留下永久心理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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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爛的婚姻,失職的父母,一個無人疏導的受傷少年,一群無辜受害的鄉鄰,拼湊出這場令人唏噓的悲劇。
為人父母不止是生養孩子,更要給予孩子干凈、有尊嚴、有溫度的成長環境。
為人子女,縱使原生家庭滿身傷痕也要守住法律與良知的底線,別讓家庭的苦,演變成傷害他人、毀滅自己的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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