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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近兩年來雙方之間多項訴訟中的一項,事件源于2018年的投資協議及后續發展
文|《財經》研究員 辛曉彤
編輯|楊立赟
6月29日晚間,蘇寧易購(ST易購,002024.SZ)發布公告,公司與萬達集團的“合同糾紛案”收到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萬達集團需向蘇寧易購支付17.47億元,并承擔對應的延期付款損失。
這是2024年以來蘇寧易購和萬達之間多項訴訟中的一項,事件源于2018年雙方達成的投資協議及后續發展。
2018年1月,騰訊聯合蘇寧易購、融創中國(1918.HK)等投資方,以340億元收購萬達商業(后更名為萬達商管)約14%股份。其中,蘇寧易購和融創分別投資約95億元,持股比例約為4.02%。全體投資方與萬達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據媒體報道,2018年萬達商管曾與投資方簽署“上市對賭協議”,要求公司在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上市。然而,萬達商管后續未能成功上市。因此融創和蘇寧易購認為萬達集團、萬達商管存在違約行為,觸發協議中的股份回購條款,但萬達拒不履行回購義務。
2024年1月,融創中國率先針對萬達集團提起仲裁,訴求圍繞95億元入股對應的股份回購事宜。2024年10月,蘇寧易購正式公告,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對萬達發起仲裁。
蘇寧易購的仲裁申請發出后,萬達內部人士向《財經》否認存在上市對賭,表示回購股份并無合同依據,對仲裁結果持樂觀態度。
2025年7月,蘇寧易購公告披露,其股份回購仲裁請求未獲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支持,融創則始終未對外披露仲裁裁決結果。
不過蘇寧易購在公告中表示不會放棄維權,一方面繼續推進仲裁程序,另一方面向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萬達提起訴訟,也就有了此次17.47億元的一審判決。
此次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訴訟中,蘇寧易購的核心訴求是要求萬達集團依照“相關合同約定”付清全部款項。從判決表述可見,萬達此前已支付部分資金,17.47億元為尚未結清的剩余尾款。
判決同時劃定計息規則:萬達需支付自2024年2月26日起至2026年2月13日的逾期損失,以17.47億元為基數,按照1年期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1.5倍計息。由于計息周期內一年期LPR歷經四次下調,綜合測算下來逾期利息約1.6億元;此外,本案877.68萬元案件受理費全部由萬達集團承擔。綜合本金、利息、訴訟費,萬達本次需承擔的資金總額接近20億元。
目前該判決為一審判決,尚在上訴期內,還未正式生效。截至發稿,萬達方面尚未就是否上訴向《財經》作出回應。
市場關注的疑點在于,本次17.47億元欠款,與蘇寧易購此前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追索的50.4億元股份回購款是否存在直接關聯。《財經》就此分別問詢蘇寧易購、萬達,雙方均未給出明確答復。
從業績上看,萬達集團近年來依靠出售萬達廣場回籠資金緩解流動性壓力。根據天眼查,2023年至今,萬達廣場的累計轉讓數量已超過80座。不過根據珠海萬達(萬達商管謀求上市的子公司)官網顯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珠海萬達在中國境內獨家運營529座萬達廣場,而2024年底的數據是513座。
蘇寧易購也持續出清舊資產,2025年6月,以1元對價出售寧波、杭州、株洲、沈陽四家家樂福子公司股權。2026年5月19日以1元的價格將客優仕(中國)控股有限公司(家樂福中國的主體公司)公開掛牌出售,以象征性對價剝離負資產,進一步出清歷史包袱。
其財務端修復信號初現。去年蘇寧易購實現凈利潤5814萬元,期末負債規模較期初減少87.18億元。2026年一季度歸母凈利潤2890.5萬元,同比漲60.94%。
截至6月30日收盤,蘇寧易購股價報收1.17元,當日漲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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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 | 陳湘
題圖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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