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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網購“乖乖水”迷昏多名女子,強制猥褻并拍視頻網上傳播。
- 據成都商報報道,6月24日,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公布一典型案例。男子嚴某為尋求刺激,網購含國家管制精神藥品成分的“桃花劫”“乖乖水”,先后將其摻入多名女性飲品中。該男子待對方失去意識后實施強制猥褻,并將部分作案過程拍視頻對外傳播。法院以強制猥褻罪,判處嚴某有期徒刑五年,涉案麻醉藥品、作案手機等工具予以沒收。法官提醒,在陌生場所不要隨意飲用他人遞來的飲品,飲品離視線后不要再飲用,身體出現異常請及時求助報警。
被法院判了五年,東西沒收,罪有應得。但這事兒,判完了不等于完了。大伙兒心里都明白,買家是逮住了,可那些把“乖乖水”當普通商品一樣往外賣的生產者、銷售者呢?那些讓“桃花劫”“乖乖水”這種玩意能隨便掛在網上、點幾下手機就能買到手的平臺呢?這事兒就這么算了?
說實話,咱們得掰扯清楚,“桃花劫”“乖乖水”這東西不是什么情趣玩具,不是新鮮玩意兒,是國家明令管制的精神類藥品。它唯一的功能,就是把人放倒,就是用來干壞事。一個人花錢去買它,心里頭打什么算盤,他自己比誰都清楚。而比誰都清楚的,還有生產者和銷售者,甚至就連平臺一看這樣“齷齪的名字”也知道是干啥用的。
我特意去翻了一下歷年來報道的類似案例和媒體曝光,網上那些打著各種擦邊球名號賣這種東西的,壓根兒就沒消停過。今天叫“乖乖水”,明天叫“聽話水”,后天換個名字又出來,什么“回春液”“邂逅迷情”,換湯不換藥。賣的人心里門兒清,買的人也心照不宣,雙方打啞謎似的,就能把一單買賣做成。說白了,就是繞著法律的邊兒走。
平臺是真看不見還是裝看不見?這類東西的標題、描述、圖片,明眼人一眼就能瞧出不對勁,審核系統怎么就漏過去了?說白了,有些平臺在這事兒上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貨先上著,流量先跑著,等出了事再下架,等于沒損失。這不是監管有漏洞,這是有人故意留著窗戶不關。
要我說,“網購乖乖水”這事不能只判一個買家就算翻篇了。源頭不堵,今天抓了一個嚴某,明天保不齊就冒出個李某、趙某、張某、王某。今天受害的是小李、小魏,明天受害的就是張妹妹、李姐姐、王阿姨。
法律得追上去。賣違禁藥的,不能再拿“不知道是什么”當擋箭牌,你那心里跟明鏡似的。平臺更別想甩鍋,貨從你眼皮子底下過的你就有責任。判一個惡棍容易,清一條黑路才難。買“乖乖水”的進去了,賣“乖乖水”的能不能也進去幾個,平臺能不能真的長點記性,這才是大伙兒盯著想問的話。否則,今天判了一個嚴某,明天還會有下一個嚴某。
我們不禁要問:買“乖乖水”的判刑了,“乖乖水”的非法生意乖了嗎?如此下去,是誰的“桃花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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