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家鈺這個名字,在陜西官場曾經是副省級干部中的第一個落馬者,他1944年4月出生在山東泰安肥城,1969年從東北工學院畢業(yè)后,他進入冶金部304廠工作,從技術員一路干到科長。
1983年調回寶雞之后,他的仕途開始加速,先后擔任經委副主任、市政府秘書長、市長、市委書記,2003年升任陜西省政協(xié)副主席,從1988年到2003年,他在寶雞主政了整整十五年。
龐家鈺的墮落始于1988年,那一年他離開工廠,調到寶雞市政府當秘書長,手里終于有了實權,但有一件事他一直耿耿于懷,幾年前他在寶雞晶體管廠當副廠長的時候,廠長李思民比他小十歲,完全不把他放在眼里,廠里的大小事務全由李思民一個人說了算。
龐家鈺當了市長之后,李思民仍然只是一個副局長,位置顛倒過來了,但龐家鈺心里的那口氣一直沒消。
1995年元旦,寶雞市一批干部到臨潼驪山開年度總結會,龐家鈺特意叮囑大家?guī)Ъ覍僖黄鹑ィ盹堉螅钏济窠拥绞姓木o急通知,讓他連夜趕回寶雞處理事務,李思民走后,龐家鈺敲開了曾倩的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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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倩又羞又怒,龐家鈺卻非常平靜地告訴她,既然李思民能在外面玩女人,她也沒必要守著貞操,只要跟他好,他不會虧待她,曾倩怨恨丈夫的背叛,又懼怕龐家鈺手中的權力,最終選擇了沉默。
有一次開市長辦公會,龐家鈺當著所有人的面對李思民說“你媳婦最近表現不錯,我很滿意”,李思民氣得臉色發(fā)青,但龐家鈺是市長,他不敢發(fā)作。
1997年寶雞市干部大輪崗,來找龐家鈺送禮說情的人排成了隊,首席情婦曾倩放出風聲說,龐市長對錢不感興趣,他婚姻生活不太和諧,最喜歡找個紅顏知己,為了升官,也怕被打擊報復,一些官員按照要求把自己的妻子送去跟市長“談話”。
寶雞官場很快傳開了一句話,叫“舍不得媳婦套不著狼”,龐家鈺被人在背后罵作“高衙內”,叫他“拉鏈市長”。
龐家鈺一共發(fā)展了11名情婦,這些情婦大部分是他下屬的妻子,他利用干部調動和職務晉升的權力,逼迫下屬就范,有些下屬為了保住官位,不僅默許他的行為,甚至主動把自己的妻子推薦給他,龐家鈺把權力變成了勒索的工具,把組織人事變成了尋歡作樂的渠道。
養(yǎng)著11個情婦需要大量的錢,龐家鈺想到了變現手中的權力,他在背后支持李思民成立了一家金融投資公司,讓他當總經理,讓自己的兩個情婦梁梅和鄭潔的丈夫當副總經理,這家公司沒有取得金融業(yè)務許可證,長期非法從事金融活動,一年就賺了1.2億元的黑色收入。
情婦們個個發(fā)了大財,對龐家鈺百依百順,但情婦之間分贓不均,矛盾越來越大,龐家鈺只好把工程拆碎了分包給情婦們臨時成立的皮包公司。
龐家鈺的另一個身份是馮家山引水工程的總指揮,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寶雞市每天缺水八萬立方米,老百姓生活和工業(yè)生產都受到嚴重影響,這個工程最初批準的投資是1.33億元,最后實際花了3.09億元。
多出來的錢大部分被龐家鈺的妻子和情婦們分走了,龐家鈺的妻子潘玉芝得知他把工程的肥肉都給了情婦,跑到引水辦的辦公樓大鬧了一場,龐家鈺當場調解,把管道安裝的活轉包給了自己的妻子,一個事關六十萬市民飲水的民生工程,就這樣被龐家鈺一家子和他的情婦們當成了提款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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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使用的管材不合格,從試運行開始就頻繁爆管,到2005年7月最后一次爆管的時候,主管道裂開了一個直徑八十厘米的口子,水柱沖出七米多高,前六次爆管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就超過了一千萬元。
每一次爆管之后,都有大量農民的房屋和耕地被沖毀,六十多萬寶雞市民重新陷入缺水的困境,寶雞市自來水公司每次都要花三四十萬元去修管道、賠損失,還要承受市民的抱怨和罵聲,為了避免再次爆管,寶雞市不得不準備建設引水復線工程,又得花好幾個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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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家鈺還違規(guī)批準成立了寶雞市財政證券公司,國務院清理非法金融機構的時候,他明確表態(tài)不撤并這家公司。
這家公司從1992年到1999年,通過虛開國債代保管單等手段超額發(fā)行國債1.77億元,把資金投到了房地產開發(fā)等項目上,導致到期國債無法兌付,群眾不斷上訪,寶證公司累計造成的損失高達3.16億元。
2006年5月中旬,中紀委專案組進駐寶雞市調查龐家鈺,被雙規(guī)之后,辦案人員沒收了他的手機,但手機仍然不斷收到曖昧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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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著這些短信,辦案人員找到了與他私通的有夫之婦,龐家鈺的11名情婦為了自保,聯(lián)名將他告發(fā),情婦們提供的證據非常扎實,11個人署上了真實姓名,這個“情婦告狀團”讓中紀委極為震驚。
2007年1月,政協(xié)陜西省第九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撤銷了龐家鈺的省政協(xié)委員資格,2007年2月2日,省政協(xié)九屆五次會議撤銷了他的副主席職務,同月,他被開除黨籍,中紀委將案件移交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檢指定由甘肅省人民檢察院辦理,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案件由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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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查明,1997年3月至1999年12月期間,龐家鈺利用擔任寶雞市市長、市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下屬在職務晉升和工作調動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現金共計48萬元,案發(fā)后贓款已全部退繳。
同時,他在擔任寶雞市副市長兼秘書長、市長期間,嚴重不負責任,違規(guī)批準設立寶雞市財政證券公司,不按規(guī)定清理撤并,導致公司違規(guī)經營,給國家造成了重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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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8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宣判,法院認定龐家鈺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認定龐家鈺犯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
兩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12年,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龐家鈺成為陜西省建國以來第一個落馬的副省級干部,宣判之后,龐家鈺放棄了上訴權利,一審判決正式生效。
龐家鈺從一名技術員爬到副省級的位置,用了三十多年,從副省級到階下囚,只用了不到兩年,他報復昔日上司、霸占其妻,利用權力逼迫下屬獻妻,用貪來的錢養(yǎng)著11個情婦,把一個事關六十萬市民飲水的工程變成了全家人的提款機,他以為自己可以永遠一手遮天,但最終把他拉下馬的,恰恰是他最信任的那11個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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