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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知名品牌的兒童液體鈣、海藻鈣等母嬰產品流入電商平臺,直接危害嬰幼兒健康。更令人憤慨的是,生產商在被起訴后竟利用簡易程序迅速注銷公司,企圖"金蟬脫殼"逃避賠償。然而注銷真能一了百了?常熟市人民法院用一紙判決表明:公司注銷絕非免責金牌,一人股東須承擔連帶責任,銷售商同樣難逃法網。
事件回放
安徽哈某公司生產標注某知名標識的兒童液體鈣、海藻鈣等母嬰產品,由常熟梵某母嬰店在電商平臺銷售。該公司此前已有商標侵權被判記錄。案件審理中,哈某公司竟通過簡易程序注銷,企圖逃避賠償。原告遂主張其一人股東周某某對公司注銷前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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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常熟市人民法院認定生產商構成商標侵權,因公司已注銷,判令其一人股東周某某承擔100萬元賠償責任;銷售商梵某母嬰店承擔8萬元連帶責任。判決后雙方均未上訴,現已生效。
知識產權核心點
1、一人股東連帶責任:公司注銷后,股東若無法證明財產獨立,須對公司注銷前的侵權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注銷≠免責。
2、銷售商同樣擔責:電商平臺銷售侵權產品,明知或應知侵權仍銷售,即構成共同侵權。
3、反復侵權加重賠償:被告曾有商標侵權前科,仍繼續侵權,主觀惡意明顯,是法院高額判賠的重要考量。
4、母嬰產品從嚴保護:涉及嬰幼兒健康,商標保護標準更嚴,以體現司法對民生領域的重點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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