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重慶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發布公告,就《重慶市地方金融領域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適用規則(修訂)(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根據公告,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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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重慶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在筆者看來,此次修訂最值得關注的亮點,是將“以非法手段催收債務”行為明確細化納入處罰裁量范圍,并設定了最高20萬元的罰款上限。
長期以來,非法催收亂象令無數金融消費者苦不堪言,隨著司法系統的完善,非法催收從粗魯的暴力催收轉向隱蔽的軟暴力催收,給負債群體造成了嚴重的精神傷害,引發了社會的廣泛討論。
比如,部分地方金融組織在債務催收中頻頻越界,“爆通訊錄”式騷擾、冒充公檢法威脅恐嚇、上門滋擾貼大字報、肆意泄露個人隱私等行為屢禁不止,不僅嚴重侵害當事人合法權益,也成為金融消費投訴的重災區。
此前,重慶市現有34家網絡小貸機構(其中11家網貸業務資質被暫停),包括螞蟻、百度、美團、京東、滴滴、攜程、蘇寧等行業頭部企業在此設立的網絡小貸機構,其中7家網絡小貸機構注冊資本超過5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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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全國小貸行業的重要集聚地,重慶此次“重拳”為全國提供了有力范本。
事實上,這一罰款上限早在2025年11月28日重慶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的《重慶市地方金融條例》中已有明確法律依據。該條例自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確禁止地方金融組織“以非法手段催收債務”,并設定了5萬元至50萬元不等的罰款區間。
而本次的《適用規則(修訂)》征求意見稿,正是在上位法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了裁量標準,讓監管部門在執法中有了更具操作性的“標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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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重慶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與此同時,重慶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在4月30日發布的《重慶市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更是為催收行為劃下了7道具體紅線:包括嚴禁冒充公檢法等公權力催收;禁止一切暴力、軟暴力催收;不準非法侵占、處置個人財產;嚴禁泄露、散布個人隱私信息;絕對禁止騷擾無關第三方;不得采用誤導、欺騙等不當手段;不得違法違規發送催收信息等等。
這些規則的層層加碼,標志著重慶地方金融治理正全面邁向法治化、規范化。非法催收不再是“罰酒三杯”的輕微違規,而是觸之即罰的紅線底線。罰款金額雖存在彈性區間,但最高20萬元的處罰力度,對地方金融組織而言無疑是一記強力震懾。
你對重慶管理當局針對網貸行業這一連串的重拳,有什么看法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素材來源于重慶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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