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月11日,因“涉及國家秘密”,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不公開開庭宣判了一起招搖撞騙、詐騙案。
檢察院指控被告劉和平于1993年5月至1996年5月間,分別以與他人合作出書、辦服裝廠急需資金及開辦公司需驗資用錢等名義,先后騙得江蘇省啟東市外貿企業物資總公司、中國鴻遠公司沈陽分公司、柳州市駐京聯絡處及北京中日恒泰工貿公司等單位的人民幣共計230萬元。
最終,劉和平因犯詐騙罪以及招搖撞騙罪,被判決執行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當然了,整個審判最關鍵還不是具體罪名,最關鍵的地方有三:
這位劉和平,在落馬前其實是柳州市委副書記(掛職)
這次審判因為“涉及國家機密”而不開庭審判,
更蹊蹺的是,劉和平的這個市委副書記官位,是一個通過偽造手段騙取的真職位。
審判當時,劉和平僅僅34歲,甘肅省清水縣人、刑滿釋放人員。1981年,劉和平曾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
該案所謂的“涉及國家秘密”,與一起騙官事件有關。據后來公開的法院判決書,1990年初,無業人員劉和平來到北京,先后冒充中國人民解放軍沈陽軍區干部、中共中央辦公廳工作人員、副局長等身份,騙取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管理局劉××少將的信任。
1994年,劉和平謊稱個人檔案在部隊期間丟失,通過劉少將的授意,劉和平伙同于建國、方思偉(均另案處理)等人偽造了軍隊駐京某部副局級干部的全套個人檔案。
此后,劉和平以掛職鍛煉為名,利用偽造的檔案材料,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副主席雷×,將偽造的個人檔案轉到電子工業部,定為副局級干部。
后來經中央組織部門付××、薛××推薦,1995年5月25日,劉和平被派往廣西工作,廣西自治區黨委任命劉和平為中共柳州市委副書記,其時,劉和平32歲。
據當時柳州官方報道顯示,劉和平在任柳州市委副書記期間,分管教育,攜中央下派干部之威,年輕有為,工作雷厲風行,政績不俗,口碑尚佳。
劉和平年輕氣盛,大刀闊斧,對官場做派風俗并不熟悉,常年手持黨章,動輒要求干部“背黨章”。
劉和平后來原形畢露,實屬偶然。
掛職期滿后,劉和平不想離開,希望能繼續在柳州任職。1996年5月,恰逢時任政治局常委、中央黨校校長(負責組織工作的常委)經過柳州視察工作,柳州市委主要領導向其表示,中央特派干部劉和平在柳州工作期間,政績突出,希望中央能夠同意劉和平留任柳州。
結果,這一請示反而致劉和平東窗事發。
劉和平當時謊稱是自己劉XX將軍的侄子。廣西當做事實向胡提及。中央領導大為驚訝,因為主管組織和干部工作,并不掌握劉華清有侄子在廣西任職這一重要信息。
至此,事情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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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和平最終被法院認定詐騙有關部門和單位90萬元,獲刑20年。
有意思的是,錄個屏被判決后沒多久,當時他在柳州的老上級原柳州市委書記、時任廣西副主席的劉知炳也因貪腐鋃鐺入獄。幾個月后,被他騙走60萬元的柳州駐京辦副主任黃樹光,也因挪用公款、貪污罪,被判入獄。
20年刑期很長,但是回過頭看似乎也很快。
掐指一算,這個膽大包天的劉和平,早就已經再一次重獲自由好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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