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17處違停抓拍!就在濮陽這些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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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啟用17處違法停車自動抓拍設備的通告
為進一步提高范縣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能力,規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范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決定啟用17處違法停車自動抓拍電子警察,實現對違法停車行為的自動抓拍,并錄入交通違法信息系統。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17處違法停車自動抓拍設備地點名稱:
1、范縣縣城第一初級中學處(中原路—金堤路路段)
2、范縣新區小學南門處(惠民街—杏林街路段)
3、范縣新區小學東門處(德政街—中原路路段)
4、范縣縣城第二初級中學(金堤路—中原路路段)
5、十字坡大道與邵陽大道路口路段
6、范縣縣城農發行處(金堤路-中原路路段)
7、范縣縣城中原路菜市場北門處(十字坡大道—惠民街路段)
8、十字坡大道板橋古鎮大門對面路段
9、十字坡大道板橋古鎮停車場南路段
10、范縣新區惠民花苑東門路段
11、范縣濮城鎮濱河路路段全段禁停(濮城豐利石化東門)
12、范縣人民醫院南門處(杏林街—睦鄰街路段)
13、范縣縣城第二小學處(金堤路—中原路路段)
14、范縣縣城希望中學處(英才路—文化路路段)
15、范縣縣城商貿城西門處(中原路--黃河路路段)
16、范縣縣城商貿城南門處(十字坡大道—惠民街路段))
17、范縣國土局門口處(惠民街—杏壇路路段)
二、通告期
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1日起將進行采集,通告期內將不定時對該類違法行為予以曝光。
三、違法行為處罰標準
1.違法行為: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違法停車)。
2.處罰標準:罰款200元,記0分。
望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駕駛,文明出行,共同維護我縣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范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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