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我介紹過很多關于化療患者需要的注意事項。關于這個化療周期和一些小的單次治療以及配合用的放療周期應該怎么安排?也有過一些介紹,今天再來簡單梳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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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化療的話,核心規律是按周期給藥,通常4~6個周期,間隔2~3個星期,一般來說是三個星期比較多,沒有固定打幾次這個答案,但絕對不是越多越好。主要取決于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取決于某患者自己的癌的種類不同。疾病的分期也不同,治療的目的和身體的耐受程度都不同,這些就是治療周期不一樣的因素。
比如說圍手術期的乳腺癌患者,什么叫圍手術期呢?就是術前輔助或者術后輔助這個階段。因為首要的問題還是要做手術,切掉病灶之后,要進行化療。這種標準做法一般是4~8個周期,然后間隔的話通常為21天,也就是三個星期。
常見的有AC-T方案——阿霉素+環磷酰胺序貫紫杉醇,前4個周期每21天一次,后續紫杉醇部分可調整為每14天一次的"劑量密集"模式,共約8個周期。
若患者年老或體力狀態較差,醫生可能把間隔拉長到28天,就是4周,以讓骨髓有足夠時間恢復。
如果是晚期的,轉移性的乳腺癌就不太一樣,治療的目的基本就是控制癥狀,延長生存作為目標。化療是持續進行的,總周期數可能沒有上限,但是也不是使勁做,越做越多。就是以每到兩個周期到四個周期左右會做一次影像學的評估,也可能做一些其他的檢測。如果有效就繼續,如果出現耐藥性或者說進展了,就再換方案。
如果是非小細胞肺癌,完全切除后的II~III期患者,術后輔助化療的標準推薦是4個周期,含鉑雙藥方案,通常每21天進行一次。
晚期一線治療方面,鉑類雙藥方案如卡鉑+紫杉醇,常規進行4~6個周期,之后如果疾病穩定,會轉為副作用更小的"維持治療"。
間隔時間上,非小細胞肺癌多用3周方案,小細胞肺癌因為惡性程度更高、生長更快,間隔可能縮短到2周。
如果是結直腸癌,III期結腸癌術后輔助化療,標準是6個周期的FOLFOX或CapeOX方案,全程約半年。
直腸癌的情況稍微復雜一些,術后常采用"三明治"模式——先化療8周,再同步放化療,最后再化療8周,總療程超過21周。意思是說把這個化療同步放化療過程夾餡一樣,夾起來。
FOLFOX方案(雙周方案)——每14天(2周)一次,通常12個周期,約6個月。
CapeOX方案(三周方案)——每21天(3周)一次,通常8個周期,約6個月。
卡培他濱單藥每21天(3周)一次,通常8個周期。
如果是晚期的一線化療方面,FOLFOX或FOLFIR方案通常進行6~8個周期,間隔14天(2周)。卡培他濱聯合奧沙利鉑(CapeOX)則為8個周期,間隔21天(3周),之后轉維持治療。
以前我介紹過,現在的藥物副作用沒有過去那么狠了,只要大家在這之前進行過相應的檢測,找到適合的基因位點,一般來說不會讓過去電視里演得那么難受,當然這個過程也不是越多越好,不能說,既然能治病,我們就做他個好幾十次,那樣肯定就不對了,這個效應也不是越做越多的。為什么一般來說間隔要兩三個星期,通常一共就做4~6次,這是有生物學的邏輯的。間隔時間的本質就是因為化療藥物或者說你的靶向藥物其實也是一種化療藥,總體都是在殺滅癌細胞的同時會損傷你的骨髓,造血細胞,會損傷你的胃腸道黏膜等等正常的組織,多多少少都是有副作用的,就是說有的你可能能耐受,但是總歸是在用藥,你可能不是會很舒服。所以可能會造成骨髓抑制的現象,你的白細胞,你的血小板都會下降,然后正常需要10~14天以上,恢復到你的安全水平。那么三個星期,也就是21天的話,是平衡療效最大化以及毒性可承受的一個最佳的平衡點,時間窗口就是用藥間隔的最好的時間,如果強行縮短間隔就引發一些問題,可能你會造成比較多的感染,如果太長了的話,藥效可能就減弱了,癌細胞可能又增殖回來了。
根據目前大量的臨床研究證實,輔助化療達到6個星期左右,足以殺滅體內對藥物敏感的微小轉移灶。超過這個數量的話,獲益邊際就比較遞減了,累積的毒性、就是神經的那些毒性和心臟的毒性還是會上升的。作為一些晚期的姑息化療的朋友,雖然周期數是不固定的,但是也會遵循這種大致的規范,4~6個月密集的治療一下,然后再評估一下,然后再維持或者休息,那個也不是說隨意,想治多久就治多久的。
一是血液學指標,化療前需復查血常規和肝腎功能。中性粒細胞低于1.5×10?/L、血小板低于100×10?/L,或轉氨酶顯著升高,周期會推遲1~2周。
二,是體力評分(ECOG),評分≥2分或年齡偏大的患者,可能把3周方案改為2周或4周方案,或降低藥物劑量。
三,很重要的是,基因與分子分型,HER2陽性乳腺癌需聯合靶向藥,總治療時間可能延長至18個月。EGFR突變肺癌可能直接跳過化療,改用口服靶向藥。
然后再簡要提一句,劑量密集的方案和標準方案在療效和毒性上具體有什么樣的差異呢?
劑量密集的方案就是基本是兩周間隔,通過提高劑量的強度,通常在生存獲益和腫瘤控制上要優于標準方案,就是那種三個星期間隔。但是血液學的毒性顯著增加,需要依賴一些支持。
為了耐受2周間隔并降低感染風險,劑量密集方案通常要求常規預防性使用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叫G-CSF)。
長效G-CSF的時間窗限制——單周密集化療無法使用長效G-CSF。對于雙周化療方案,若選用長效制劑,必須在化療后24-48小時內立即給藥,并考慮將下一周期順延,以防化療后骨髓抑制期與長效制劑作用期重疊。
總體說劑量密集的方案在特定的腫瘤,比如乳腺癌當中能夠提供明確的生存獲益,但是代價是升高的一些骨髓抑制風險。
臨床決策的話,肯定是需要綜合評估患者的體能狀態,年齡以及具體藥物的特性,并且嚴格規范預防性支持治療。所以一般來講,為了穩妥的話,可能都會用間隔三個星期的。
大家知道醫學指南是一個標準的框架,就是可能每個人他都有每個人具體的情況,患者是不會按照教科書的概念來得病的。所以這就是說的化療方案是高度個體化的,必須由您的主治醫師結合病理報告分期以及身體狀態來決定,如果出現一些不良反應,請及時就醫。以上只是根據臨床指南來整理科普,提供一些概念的知識,僅供參考,不替代專業醫療建議,如果您需要最精確的就診結果,請和您當地的主治醫生聯系,并且依據最近的檢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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