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撣邦南部消息,雖然當局計劃對亂扔垃圾的人進行罰款追責,并給舉報者提供10萬緬幣的獎勵,但當地民眾表示,亂扔垃圾的現象仍在發生。
東枝地區民眾稱,因基本沒有公共垃圾桶,垃圾費上漲以及 垃圾處理基礎設施不足,因此僅靠罰款是無法解決這個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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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枝一名民眾稱,以前,敏格拉烏那邊有公共垃圾場,大家都將垃圾扔到那邊,現在沒有垃圾場了,也沒有扔垃圾的地方,因此人們隨意將垃圾丟在那。
7月21日,東枝多民族公墓處,一名騎乘摩托車來亂倒垃圾的人被市政逮捕追責,因是第一次,隨意被罰款50000緬幣。
據稱,若再犯,將依據《市政法》對相關人員提起訴訟,并處以監禁或罰款。另據宣布,舉報非法傾倒垃圾行為并提供照片作為證據的人,將獲得10萬緬幣的獎勵。
一名家庭主婦稱,我們一個月還裝不滿一袋垃圾袋,現在要承擔各種伙食費、垃圾費,因此希望垃圾清理公司能少收一點垃圾費。
這項旨在獎勵居民拍照和提供信息的制度也受到了批評,認為其效果不佳,因為在實踐中很難記錄犯罪者。
一名街區民眾稱,要民眾都遵守規則,那就很好。如果他們能被監視并逮捕,那也很好,但是如果實施的不到位,那就是沒效的。
因此,恢復公共垃圾池、垃圾桶,設定合理的垃圾收集服務費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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