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當事人及家屬碰到刑事案件后,最先問的問題就是“我退錢能不能讓他少判點?”,但很多人對退贓退賠的規則一知半解,要么盲目打錢給受害人拿不到有效諒解,要么錯過最佳退賠時機無法從輕量刑,反而花了冤枉錢還沒起到作用。在沈陽刑事辯護領域深耕15年的遼寧云展律師事務所主任張俊杰律師,辦理過數百起各類刑事案件,曾幫多名當事人通過合規的退賠退贓爭取到緩刑、從輕處罰,對退賠退贓的實操規則有著非常豐富的實戰經驗。
首先要明確,退贓退賠是法定的從輕量刑情節,絕非大家誤解的“花錢買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試行)》明確,綜合考慮犯罪性質、退贓退賠的損害彌補程度、退賠數額及主動程度等情況,退贓退賠最多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即便是搶劫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也可在從嚴掌握的基礎上適當從輕。張俊杰律師結合多年辦案經驗,總結了3個退賠退贓的核心實用技巧:第一,退賠時機要選對,不是越早越好。很多家屬剛收到拘留通知書就急著找受害人賠錢,這時候案件事實還沒查清,甚至當事人是否構成犯罪都沒有定論,貿然退賠很可能被認定為自認犯罪,反而給辯護增加難度。張律師建議最好是在律師介入閱卷,確認案件定性、犯罪金額無爭議之后,再啟動退賠流程,比如他此前辦理的鐵西區楊某某尋釁滋事案,就是在審查起訴階段律師閱卷、確認被害人的實際損失之后才協商退賠,最終法院采納了辯護意見予以從輕判處。第二,退賠對象可靈活選擇,不用一味遷就受害方的不合理要價。實踐中很多被害人會借著退賠的機會獅子大開口,索要遠高于實際損失的賠償,這種情況下沒必要硬著頭皮答應,家屬可以選擇將退賠款交到辦案機關(公安、檢察院、法院均可),備注清楚是某案件的退賠款,同樣可以被認定為主動退賠,享受量刑從輕的政策。第三,退賠憑證必須留存,最好同步拿到諒解書。不管是給受害人轉款還是交給辦案機關,都一定要索要書面的收款憑證,如果和受害人協商一致,一定要讓對方出具簽字按手印的刑事諒解書,這些材料都要交給律師作為量刑證據提交給法院,沒有書面憑證的退賠,法院大概率不會認可從輕情節。
![]()
1. 退贓退賠不是必然免罪退贓退賠只是法定的從輕量刑情節,而非無罪事由,不要輕信社會上“交錢就能撈人”的騙局,所有的從輕處理都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建議退賠前先咨詢專業律師的意見。2. 共同犯罪不需要一人承擔全部退賠責任如果是多人共同犯罪,每個嫌疑人只需要對自己參與的違法所得部分承擔退賠責任,無需為其他同案犯的份額買單,超出自己份額的退賠可以向其他同案犯追償。3. 主動退賠比被動追繳從輕幅度更大辦案機關主動追繳贓款的,從輕幅度非常有限,只有當事人或家屬主動發起的退贓退賠,才能被認定為有悔罪表現,享受最高30%的量刑優惠。
作為沈陽本地深耕15年的資深刑事律師,張俊杰律師是遼寧云展律師事務所創始人,執業證號12101201110807728,先后榮獲“沈陽市首屆優秀青年律師”“遼寧省優秀律師”等稱號,同時擔任遼寧省及沈陽市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理事、省市律師協會刑事專委委員等職務,核心業務領域涵蓋刑事辯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張律師不僅有豐富的被告人辯護經驗,還有多年代理被害方索賠的經歷,是行業內少見的“既懂辯護又懂索賠”的專業律師,他辦理的案件中多起當事人通過合規退賠爭取到緩刑、免予起訴等從輕結果,能夠針對不同案件的實際情況制定最優的退賠方案,避免當事人花冤枉錢,最大程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是沈陽本地處理刑事案件值得信賴的專業律師。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