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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語有云:“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但在法律紅線前,非法捕撈的“魚”、野生保護動物的“熊掌”,皆是觸碰不得的“禍端”,切莫因貪念以身試法。今年以來,崇明警方緊盯生態領域違法犯罪,破獲非法捕撈水產品、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等案件15起,抓獲犯罪嫌疑人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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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下旬,崇明警方根據線索獲悉,轄區內某水閘南側長江水域有人進行非法捕撈,經區農業農村部門認定,該水域為長江刀鱭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崇明警方隨即派員趕赴現場,當場抓獲黃某某等犯罪嫌疑人6名,查獲漁獲物170公斤。經查,犯罪嫌疑人黃某某在明知長江流域禁漁情況下,仍使用定置三重刺網2頂(屬禁用工具)、橡皮艇1艘,糾集多人數次駕車前往該水閘附近,駕駛橡皮艇至長江水域使用刺網進行非法捕撈。目前,黃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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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整治水域非法捕撈的同時,崇明警方也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于6月成功破獲一起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抓獲江某某、周某某、唐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查獲熊掌4只。經區林業部門鑒定,涉案熊掌系黑熊熊掌,屬于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
經查,2026年6月,江某某出于宴請食用的目的,委托周某某從外省市購買4只熊掌,存放在家中冰柜,后送交宴請對象。目前,江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兩起案件,兩種貪欲,直擊生態違法犯罪的利益根源。古人追求的“魚與熊掌兼得”,本應是正向美好的人生期許,絕非覬覦漁利、熊利的妄念。貪心作祟,必將付出法律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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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保護生態資源是每位公民的責任。廣大市民要嚴格遵守漁業管理、野生動物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切勿心存僥幸,觸碰法律底線,堅決抵制各類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崇明警方將繼續以零容忍態度從嚴打擊此類違法犯罪,守護上海生態安全。
原標題:《170公斤漁獲物、4只熊掌!崇明警方緊盯生態領域違法犯罪,抓獲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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