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度總預算尚未通過議會審議,立法院力拼本會期完成三讀程序,民眾黨團提案統刪592億6400萬元,大陸地區旅費、海外旅費及教育訓練費、特別費、委辦費及一般事務費,還有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等,其中特別費、媒宣傳費均刪減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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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度政府總預算案近期初審完畢,立法機構院長韓國瑜最快下周將展開二輪協商,朝野立委總共提出約1763份刪減案,其中通案刪減共有5案。
民眾黨團提案指出,針對大陸地區旅費,除了現?法律規定?出不刪外,數位發展部、通訊傳播委員會、“監察院”全數刪除;“中央研究院”、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警政署及所屬、移?署統刪20%;其余統刪60%。
至于海外旅費及教育訓練費,除現?法律明?規定?出不刪,國家發展委員會、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及“監察院”全數刪除;外事部門、事務局、安全會議、防務部門所屬、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運動部、移?署、建筑研究所、空中勤務總隊、海巡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學、“中央研究院”、青年發展署、僑務委員會、新?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審計部與調查局統刪15%;其余統刪60%。
根據提案,特別費統刪60%,其中“監察院”、“司法院”、“行政院”及所屬、大陸委員會、發展委員會、傳播通訊委員會、“內政部”、農業部、數位發展部、文化部、外事部門、經濟部、衛生福利部、財政部、交通部、“法務部”及所屬、銓敘部、勞動部、海洋委員會全數刪除,均不得留用。
至于委辦費部分,除了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其余統刪10%;另外在一般事務費部分,除了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其余均統刪10%。
此外,針對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民眾黨團提案統刪60%,“如果委員會刪減數超過通案決議刪剪數額,則以各委員會審查刪減數為準。”
民眾黨團表示,如果總刪減數未達592億6400萬元,需要在提案所列項目當中補足,并且不得以一般性補助款、獎補助費項下“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還有立法院依照“預算法”第54條規定已經同意先行動支的預算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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