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新聞網訊(通訊員 曾詩璇)7月10日,婁星區消防救援局對婁底市婁星區鮮味油鹽坊餐館進行舉報投訴核查時,發現該單位存在多項消防安全隱患。
該單位位于湖南省婁底市婁星區大科街道井頭社區,經現場檢查,該場所存在下列火災隱患:餐飲店未與物業管理方明確各自的消防安全職責,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一層的裝配式冷庫未與其他區域進行防火分隔,不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6.2.3.4 條之規定;廚房明火區未與其他區域進行防火分隔,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第4.1.3.2 條之規定,以上兩項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
針對以上隱患婁星區消防救援局依法下發《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該單位于2026年8月3日前改正。
一審:譚洲偉
二審:羅江
三審:劉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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