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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英飛(002528)近日收到深圳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此前,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
經查明,英飛拓(杭州)信息系統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英飛拓系統”)和新普互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普互聯”)系英飛拓全資子公司。2019年至2020年,英飛拓系統和新普互聯通過虛構項目、提前確認收入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虛增(虛減)財務費用,虛增利潤總額。
具體來看,英飛拓系統通過虛構國海建設綠創中心、向塘鎮丁坊村安置房建設項目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通過虛構通遼市中醫院項目增補設備采購合同、提前確認收入虛增財務數據。新普互聯通過提供墊資服務虛構流量采買業務、通過武漢陽光海岸項目未實際實施即確認收入。
上述行為導致*ST英飛2019年、2020年分別虛增營業收入4.92億元、3.78億元,分別占當期報告記載金額的10.36%、7.21%;虛增利潤總額0.84億元、0.48億元,分別占當期報告記載金額的108.04%、44.72%。*ST英飛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深圳證監局擬對*ST英飛給予警告并處以55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分別處以50萬元至160萬元不等的罰款。合計罰款金額1530萬元。
根據調查結果,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認為,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間買入*ST英飛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同時,因《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指出公司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9.8.1條第一款第八項之規定,公司股票自7月20日開市起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不觸及《股票上市規則》第九章第五節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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