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中國這次是真的做的太對了,難怪賴清德和西方反華團體會集體“跳腳”。就在7月1日《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正式生效的當天,
臺灣地區領導人賴清德首度公開聲稱,中國大陸進一步升級所謂“長臂管轄”,對境外進行“跨境執法”,我們絕不會接受這部法律。不僅如此,臺灣所謂的安全人士也隨之拋出反擊計劃,揚言將加大力度,甚至采取法律手段管制在臺灣島內的所謂“大陸協力者”,兩岸在法律與反制層面的博弈瞬間呈現出箭在弦上的緊迫感。
與此同時,這場法律生效引發的震蕩波并不局限于臺海。歐洲議會以及多個歐洲國家的媒體也接連發聲,對這部法律表達了強烈的關切與反對。其中,歐洲議會公開呼吁中國立即廢除。澳大利亞甚至表示,已直接向大陸和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表達了對該法的關切。這些西方力量幾乎在同一時間調整了調門,配合民進黨當局的步調,從人權、文化認同等多個角度向大陸進行密集的輿論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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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一部主要用于規范和促進內部民族團結的法律,為什么能讓賴清德和遠在萬里之外的歐洲部分勢力如此敏感,以至于公開“跳腳”?
要看懂他們的反彈,就得先看看這部法律究竟寫了什么。翻開法條可以發現,該法中引人矚目的核心內容之一,就是將“維護國家統一”明確列為法律層面的義務。這意味著,從國家法律的高度,任何形式的“臺獨”分裂主張和行為,不僅是政治上的挑釁,更是對國家統一法律義務的直接違背。更讓這些境外勢力頭疼的,是法律中包含的“長臂管轄”或域外適用效力條款,明確將打擊制造分裂、破壞團結的范圍延伸到了境外。
正是這一條款,直接戳中了賴清德以及民進黨當局的痛處。長期以來,臺灣部分政客習慣于依靠外部勢力的庇護,在島內搞小動作。如今,大陸通過法律形式筑起了制度防線,這意味著未來任何涉“獨”言行,無論是境內還是境外,在法律上都將被記錄并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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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從頭頂落下的法律威懾,讓他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生存壓力,因此才“跳腳”宣稱不接受。而西方多國和歐洲議會的反彈,同樣有著深層利益的考量。在這些西方智庫和政要看來,該法不僅鞏固了大陸內部的凝聚力,更在法理上壓縮了他們干涉中國內部事務的空間。習慣于用“人權”和“民族文化”作為干涉工具的歐洲一些政治勢力,突然發現大陸將防線拔高到了國家基本法律的層面,過去那些慣用的干預手段在硬性的法律條文面前,正逐漸失去操弄的籌碼。
因此,賴清德的反對與西方的圍剿,并不是兩場孤立的政治表演。這是一次典型的“里應外合”,民進黨當局試圖通過迎合西方所謂的“反跨境鎮壓”敘事,將自己包裝成受害者,從而向國際社會搖尾乞憐;而歐洲部分勢力則借機加大對華博弈的籌碼,試圖在輿論上對大陸的法治化進程進行污名化,延緩大陸在國家統一和民族融合上的實質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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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些域外勢力的反對,中國的態度很明確,司法部副部長胡衛列明確表示,相關法規是以法治化手段抵御各類境外涉民族領域的不法行為,針對的是違法行為,不影響中外正常的人文交流交往、學術研討、經貿合作等活動中。正所謂“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如果臺當局和這些西方勢力,不是真的做了什么見不得人的事,那他們到底在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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