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政府已向一個30年前設立、此前處于休眠狀態的秘密法庭提交了首份申請,請求該法庭審理政府提出的將所謂“外國恐怖分子”驅逐出美國的請求。
由五名法官組成的該法庭的首席法官瓊·埃里克森在書面回應中表示,周四舉行了一次聽證會,期間法庭“對政府聲稱的當事人行為與其就這些行為所援引的具體條款及子條款之間的關聯性存在疑問”。
埃里克森是明尼蘇達州的一名聯邦法官,她寫道:“相關回答使法庭確信,政府若能借此機會進行更審慎的思考,或許會有所助益。”
她指示司法部在周三前提供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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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法庭的權限源自1996年的《反恐與有效死刑法》。該法允許司法部長秘密提交申請,要求驅逐被懷疑是所謂“外國恐怖分子”的人。如果申請獲得批準,法庭必須舉行公開聽證,由政府承擔舉證責任,證明該當事人符合這一定義。申請必須得到司法部長或副司法部長的批準。
聯邦法律規定,個人可能因“從事恐怖活動”、支持或擁護恐怖活動,以及屬于鼓勵恐怖活動的政治或社會團體等因素,而被認定為“外國恐怖分子”。
根據聯邦司法中心網站上的摘要,該法庭自成立以來一直處于休眠狀態,直至周三提交的這起案件之前,未收到任何申請,也未舉行過任何聽證。該法庭由美國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選定的五名法官監督。
自2025年初開始第二任期以來,唐納德·特朗普及其政府已采取積極行動實施驅逐,包括援引1798年的戰時法律《敵對外僑法》,驅逐被官員指控屬于恐怖團伙的委內瑞拉移民。
在該案2025年的一次聽證會上,華盛頓特區聯邦法官詹姆斯·博斯伯格表示,ATRC理應是審理以國家安全為由的驅逐請求的適當場所。
“事實上,國會已經給了我們答案,不是嗎?因為他們設立了外國恐怖分子驅逐法庭,”他說,“因此,如果出于國家安全考慮而不愿公開舉行這些聽證……你隨時可以去找ATRC,這將是首次啟用,但那正是它存在的意義,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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