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中暑了,沒狀態,看到什么寫什么吧!
我常寫的那位跑外賣的兄弟,前陣子讓我題寫一篇文章,提到說現在高考完的學生也涌進了外賣行業,人越來越多,每天要多跑幾單才能補回原來的收入,單價被壓得越來越低,行當越來越卷。一個原本靠體力和時間就能換到基本生活的活,現今就連這點最低限度的交換,也很難保住。
怎么說?能呼吁嗎?
不能。這是道德綁架。
其實這真的沒有辦法寫。這里面大概率有相當大一部分,是農村的孩子、小城的孩子、高考完才發現家里既供不起復讀、也供不起一段大學預備期的孩子,或者干脆是想在開學前掙夠一學期生活費的孩子……反正,都有吧。
就像我小時候三四年級就打過暑假工,我們老家幾乎每個村都有各自的玩具小作坊,塞滿了半大不大的孩子貼標簽、打螺絲。
今天擠進外賣這一行的這撥人,跟我當年那撥人,從來源上講,沒有本質區別。
問題其實不在他們身上,其實是在更上游一些的地方、不可言說只能意會之處。
這兩天的一條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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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呢,發生在黑龍江大慶,一家快遞驛站因為讓朋友15歲的兒子幫忙分揀包裹,被認定違規使用童工,罰款5000元。
我不是說童工沒有問題,按法律條文未滿16歲不得參與門店經營,執法機關照著條文辦事,程序上無可挑剔,也無可辯駁。
只是現在還有相當多的孩子,是不得不出來干點什么的,也不止于這么一家。
這是能說的嗎?還是說現在孩子們的幸福指數都相當高?至少像我窺見的,還有極多的一部分。
那么問題就來了。
同一部《禁止使用童工規定》,請問下面之前這兩條新聞里的孩子,又該怎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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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這邏輯,這兩個案例里的孩子,是不是也在參與經營干活?工地上那位小哥,如果他還未滿16歲,雇他的包工頭是不是也該被罰五千?
跟爺爺賣瓜的那位7歲孩子,年齡要件更齊全,那么爺爺是不是也該被當場制止、通知家長將孩子領回?
當然不會有人這么處理,因為這后兩則新聞,走的是歌頌苦難敘事、勵志敘事,問題是,你不能兩頭都占。
我知道他們的長輩比任何人都更不愿意讓孩子出來干活,但更多的,是沒辦法。
后兩則呈現了傷痕,卻不肯把勞動者尊以待之,這才是這些敘事里最深的一層底色。
后者又為什么不得不靠提前進入勞動市場,才能維持最基本的生活?請問?
好像開篇這套流程,從舉報,到上門,到開具整改文書,到罰款到賬,非常齊整、非常合規、非常要件齊全。
但它又解決了什么呢?那層結構一分一毫都沒動。家庭生計的壓力沒有動,教育之外的兜底救助沒有動,逼著孩子出來干活的那些理由,一個也沒動。
社會不該靠歌頌苦難來感動自己,也不該靠處罰個案來交差了事。
這三件事雖看著相反,其實都是繞開真問題的兩種姿勢。
一頭把苦難寫得動人,一頭把執法做得漂亮,中間那個真正需要回答的問題就悄悄溜走了,那為什么這么多孩子,還不得不這么早地走進勞動市場?
不回答這個,處罰再準、歌頌苦難越感人,苦難的根源都只會被一次次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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