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獲悉,一名在駕車時突然昏厥并導致一名兩個孩子的父親死亡的警察,早在十多年前就被醫生告知不要開車。
這位偵探總督察駕車撞上了兩名站在停著車輛旁的人——其中一名受害者被碾壓致死,另一名女子被撞飛至空中。
55歲的邁克爾·庫珀當時服務于德比郡警察局,他駕駛的未標記警車在德比郡埃特沃爾撞上了50歲的教育心理學家詹姆斯·貝恩。
諾丁漢刑事法庭獲悉,早在2009年,一名神經科顧問醫生就曾警告庫珀停止駕駛,并就原因不明的昏厥情況告知英國駕駛員與車輛執照局(DVLA)。
法庭獲悉,他在近20年間一直遭受隨機意識喪失的困擾,卻仍繼續駕車。
檢方稱,致命車禍當天,庫珀駕駛一輛未標記的標致208汽車,他將這輛車“當作自己的私人車輛使用”。
他當時未系安全帶,并曾用手機與女友通話,且未使用車載免提系統。
電話在撞擊發生前五秒結束,不過法官認定他并非因手機而分心。
法庭獲悉,庫珀在駛向貝恩先生和一名站在他們停著的車輛旁的女子時,幾乎將油門踩到底。
該女子被以28英里的時速撞擊,被“拋向空中”,身體嚴重受傷,并患有復雜的創傷后應激障礙。
隨后,車輛從路緣彈回,將兩輛停著的車輛擠在一起。
不幸的是,貝恩先生當時正站在兩車之間,被擠壓。
這位50歲的兩個孩子的父親因骨盆嚴重受傷,當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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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發生后不久,庫珀顯得茫然失措,據稱他告訴公眾自己是一名油漆工兼裝飾工。
法庭還得知,他還說自己不知道首相是誰。
上周,庫珀承認因危險駕駛導致貝恩先生死亡并致該女子重傷。
法官斯威廷在宣判時說:“你的罪責在于你當初決定開車。”
法官補充道:“風險可能時斷時續且難以預測,但這是你知道存在的風險。”
他告訴庫珀,他的行為顯示出對潛在危險的“冷酷漠視”。
庫珀在被告席上沒有任何反應,被判處三年零七個月監禁。
法庭獲悉,庫珀最初聲稱從未有人就駕駛事宜建議他“做任何特別的事情”,并拒絕提供其醫療記錄。
但檢方稱,在經歷原因不明的暈厥后,他曾多次被告知停止駕駛并通知DVLA。
聽證會還獲悉,他從未將這一情況告知DVLA或他的汽車保險公司。
檢察官塞繆爾·斯金納 KC 表示,庫珀當天本不該開車,因為他有長期的昏厥史。
法庭還獲悉,庫珀后來因將未標記警車視為己用而被認定犯有嚴重不當行為。
據稱,他未經授權搭載乘客,并在已領取車輛津貼的情況下錯誤申報燃油費用。
貝恩先生的遺孀凱瑟琳在一份聲明中說:“詹姆斯遇害時,我所知道的一切都被奪走了。”
“我們的家庭支離破碎,我生活中的每一件事都在一夜之間改變了。”
受傷女子告訴法庭,她至今仍因“極其痛苦”的閃回而備受折磨。
她說:“自事發以來,沒有一天是積極的。”
庫珀通過其律師宣讀的一封信中說:“我無法想象貝恩先生去世后所承受的難以忍受的痛苦和悲傷。”
“我深感歉意。”
判決后,警察行為獨立辦公室表示,庫珀明知自己的病情仍有意選擇開車,現在已為其行為承擔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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