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號,一則關于“大學生花50元起訴海航,稱‘贏麻了’”的消息,沖上熱搜,引發廣泛關注。
廣東金融學院大一男生胡棟誠,因航班提前10分鐘起飛導致出行計劃被打亂,一紙訴狀將海南航空告上法庭,最終不僅獲賠住宿費,更促使海航修改了沿用多年的“霸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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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維權戰的起因,源于一次微小的航班時刻調整。4月初,胡棟誠計劃從深圳飛往呼和浩特,原定航班7點40分起飛。
他精心計算了行程:搭乘首班地鐵于6點44分抵達機場,確保在7點20分截止登機前趕到。然而起飛前幾天,海航通知航班提前10分鐘起飛,他的精密計劃瞬間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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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他向海航提出免費退改簽或報銷住宿費時,卻遭到冷冰冰的拒絕。海航搬出《國內運輸總條件》中的條款:只有航班提前超過15分鐘,才能辦理非自愿退改簽。
面對“乘客遲到客票作廢,航司提前卻能免責”的不對等規則,胡棟誠沒有選擇忍氣吞聲。3月27日,他向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遞交訴狀,要求賠償103.84元住宿費,并確認該格式條款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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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官司的勝算,連他自己都不敢打包票。
為了應對可能的開庭,他和兩位法學專業的同學準備了二十多份證據、一萬多字的訴辯狀,還進行了一場模擬開庭。有人勸他“航司法務很強大,告不贏的”,但他覺得50元訴訟費花得很值——哪怕輸了,也能學會寫訴狀、體驗訴訟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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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初,調解迎來轉機。海航方面承諾修改運輸總條件,并于7月10日正式生效新版條款——取消了“提前超過15分鐘”的限制,航班出港提前均可辦理非自愿變更或退票。更令人意外的是,天津航空、春秋航空等多家航司也已跟進,悄然取消了同樣的“15分鐘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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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棟誠用“贏麻了”三個字概括這段經歷。他看重的遠不止那103.84元賠償和50元訴訟費:學會了寫起訴狀和舉證質證,體驗了完整的調解流程,和航司高管面對面切磋了兩三個小時,還能加社會實踐學分。但他最在意的,是推倒了那道橫在無數旅客面前的不公平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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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棟誠并非天生愛較真的人,他也曾因票務平臺少開發票金額而起訴,但對方反悔后他沒有繼續追究——因為去外地開庭“得不償失”。
但這次面對海航,他堅持了下來:“如果只是為了那100多塊錢,我不會起訴。我擔心自己以后再遇到類似的問題,而且這也關系著很多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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