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7月17日電(記者安路蒙、恩浩)記者17日從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自治區礦山安全監管局聯合自治區應急管理廳、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自治區能源局、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內蒙古局正式發布《煤礦安全生產“十條”規定》和《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十條”規定》。20條規定,條條都是“100%”剛性落實標準,釋放出“安全不容討價還價”的清晰信號。
作為礦業大區,內蒙古礦山覆蓋12個盟市、93個旗縣區。其中,煤礦482處、全國第三,非煤礦山1509處、全國第六,尾礦庫430處;礦井普遍面臨瓦斯、沖擊地壓、水害等多重災害疊加威脅,小型非煤礦山占比超六成,安全基礎相對薄弱。
自治區礦山安全監管局局長田一軍在發布會上表示,“雙十條”不是常規制度更新,而是深刻吸取近年典型事故、結合全區礦山安全現狀出臺的剛性準則,是所有礦山企業必須堅守的安全底線,也是各級監管執法部門統一執行的標尺。
“雙十條”最鮮明的特點:條條帶“100%”。建設煤礦100%按順序施工,生產煤礦100%嚴守采掘作業紅線,入井人員100%攜帶定位卡,19項重大危險作業100%審批報備,長期停產停建礦山100%斷電封井……覆蓋從生產建設、人員入井、災害治理到外包管理、停產停建、汛期應急的全生命周期。
“雙十條”實現三大聚焦:聚焦全鏈條管控,直指企業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礦長等第一責任人;聚焦瓦斯爆炸、透水、邊坡垮塌、尾礦庫潰壩等極易造成群死群傷的重特大事故風險,將管控標準固化為硬性規定;聚焦智能遠程監管、外包工程管控、第三方技術機構監管等要求細化落地,讓安全監管真正“長牙帶刺”。
為確保“雙十條”落地,內蒙古將推進高風險源頭整治、智能監管平臺建設、關鍵薄弱礦山閉環管控、監管執法問責等落實舉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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