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業資本公告稱,宋偉先生已獲委任為執行董事,自2026年7月16日起生效。
宋偉先生,42歲,自2024年9月至今擔任本公司控股股東的最終實益擁有人佳兆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之執行董事。彼于2019年9月獲委任為佳兆業集團高級副總裁,同時任深圳集團總裁。
宋先生于2010年6月加入佳兆業集團,先后擔任董事局總裁辦公室總經理助理、集團戰略發展部副總經理、董事局總裁辦公室總經理、深圳城市更新集團總裁、佳兆業集團副總裁等職務。加入佳兆業集團前,宋先生在湖北日報傳媒集團從事新聞、策劃工作。在城市更新、土地整備利益統籌領域,宋先生具有深厚的行業積淀,帶領團隊成功實施了深圳坂田佳兆業城市廣場、鹽田整體搬遷項目、福田東山項目等多個標桿項目,并積極推動行業發展,是深圳市房地產業協會城市更新專業委員會創始副主任。
宋先生于2007年6月畢業于湖北大學,取得新聞傳播專業學士學位,于2022年5月畢業于同濟大學與美國德克薩斯大學阿靈頓分校合作開設的高級工商管理專業,取得碩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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