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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0月11號上午,臺北縣林口鄉。
送報生照常來林家丟報紙,按門鈴沒人應。
門口地上有片暗褐色污漬,他心里咯噔一下,喊了鄰居一起來看。
門一推,客廳兩具尸體,泡在血里,早就涼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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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是屋主林銀樹、曾玉甘夫婦。
林銀樹48歲,做流水席生意,為人豪爽。
曾玉甘47歲,跟老公一起扛生意,對獨子林清岳從小疼到大。
法醫數刀數到手軟。
林父身上60處刀傷,林母52處。
加起來112刀。
大多砍在頭頸和上半身,倆人手上全是防御傷,掙扎得很厲害。
死因是出血性休克。
兇手是誰?
自家人。
18歲的獨子林清岳,輟學在家,沒工作。
他不是一個人干的,帶了5個朋友一起。
蘇彥哲,18歲,男,借住在林家。
賴英毓,20歲,林清岳女友,也住林家。
劉玉熏、江玉如、卓思吟,三個女孩,也都20歲上下,江和卓案發時還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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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一開始被耍了。
林清岳跟四個到案的共犯串好供,說那晚六個人一起出去夜游了,沒人不在場。
可刑警眼尖,看這幾個人手指甲、腳趾甲縫里,隱隱發紅。
魯米諾一噴,陽性,血跡反應。
一對,跟現場血型完全對上。
四個人當場崩了,全招了,還把沒抓到的劉玉熏、卓思吟咬出來。
說實話,這案子最讓人后背發涼的不是112刀。
是這五六個年輕人,平均年齡不到20,能在別人家里把人爹媽剁了,還串供串得有模有樣。
你敢信這是"朋友聚會"的副產品?
動機說起來,又俗又瘆人。
林清岳自己供述,三條:
第一,他爸管教太嚴,動不動當著朋友面打他罵他,18歲的大小伙,面子掛不住,恨。
第二,他爸為了逼他上進,把錢掐了,他伸手要,不給,火更大。
第三,他跟朋友攛掇的時候,原話大概是"干完這票,遺產、奠儀都是咱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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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這倆字,從18歲兒子嘴里說出來,對著的是正在客廳看電視的爹媽。
這已經不是叛逆,是算計。
他爸要是知道,當年那些"為你好"的巴掌,最后換來的是60刀,估計死都不瞑目。
2002年,林清岳被執行死刑。
五名共犯:
蘇彥哲15年10個月,賴英毓10年,劉玉熏5年,江玉如14年(少年法庭),卓思吟13年(少年法庭)。
這判決下來,臺灣社會吵了好久。
一邊是"弒親逆倫,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一邊也有人問,這爹媽就沒責任嗎?
嚴管加溺愛,錢給得爽、巴掌也甩得爽,溝通零。
林清岳從小被當皇帝養,又要被當牲口罵,人格能不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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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歪,112刀,砍自己爹媽。
五個別的年輕人,跟著砍。
這已經不是家教問題,是整代人的是非感塌了。
那幾個女孩,江玉如、卓思吟,未成年,為啥一個18歲男的喊你來你就來?
朋友義氣這四個字,在臺灣青少年犯罪里,背了太多鍋。
林父林母這輩子,起早貪黑做流水席,攢下這棟透天厝,就為獨子。
結果獨子嫌管教嚴、嫌錢不夠,叫一幫朋友來分遺產。
112刀,60加52。
這倆數字,我每次寫都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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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案子過去快三十年了。
林清岳早沒了,五個共犯估計也出來了,各自過各自的后半生。
可那112刀,留在卷宗里,也留在那棟房子的墻縫里。
說實話,現在回頭看,家庭教育這事,真的不是"我為你好"四個字能糊弄過去的。
你又打又給錢,孩子感受不到愛,只感受到"控制"和"交易"。
等到他18歲,體力比你大,朋友比你多,賬就翻了。
只是這賬翻得,太血腥。
那五個跟著干的年輕人,更值得想想。
蘇彥哲借住在人家家里,吃人家的飯,最后跟著砍人家的爹媽。
賴英毓是林清岳女友,看著男友砍他爸,也上手。
這不是愛情,不是義氣,是集體失智。
一群沒邊界感的半大孩子,湊一起,誰也不攔誰,越干越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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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擱大陸也是同理。
現在多少家庭,爹媽一個唱紅臉一個唱白臉,錢管夠,話不多。
孩子到了青春期,游戲里、短視頻里、狐朋狗友里,比家里"懂他"。
等到有一天他要錢你不給,或者他談個戀愛你不認可,積怨一下爆。
林清岳那112刀,不是一天砍出來的,是18年一點點攢出來的。
對此,你們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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