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吳某將自家一套閑置房屋交由“團家”公司托管經營,但他預交近6萬元裝修費用后,卻與對方產生爭議。“團家”表示已停止代運營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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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滄州“團家”門店
“我當初看中‘團家’的高租金,如今感覺‘團家’是在坑我的錢……”近日,市民吳某氣憤地找到記者,說起他遭遇的鬧心事。
吳某反映,滄州團家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團家”)稱“10年長期托管、高額月度租金運營精品民宿”,誘導有閑置房產的市民交納裝修改造費用。吳某交費后,遭遇施工敷衍、家具家電以次充好等問題。如今,“團家”滄州門店大門緊鎖,工作人員失聯,業主電話被對方拉黑,投入的資金面臨無法追回的風險。
空置房子交給“團家”
雙方簽訂托管合同
市民吳某在運河區南陳屯鎮西屯村有一處住宅,空置多年一直租不出去。
2025年9月,他接到了一名陌生人打來的電話,對方自稱是“團家”的業務員,其公司專業運營房屋民宿托管業務,并向吳某推薦了一套極具吸引力的合作方案:吳某將閑置房屋全權交給“團家”打造精品民宿,委托“團家”統一運營管理,合作期限10年;房屋硬裝由吳某自行完成,全屋軟裝及購置家具家電的費用共計11萬元由吳某承擔,“團家”負責軟裝統一施工、家具家電定制采購。吳某為“團家”軟裝預留3個月裝修施工期,“團家”向吳某支付3個月共計16500元的房租(從業主裝修款中扣除)。租房合同自2026年5月起執行,“團家”公司每月固定向吳某支付5500元租金,按季度支付。
“團家”給出的遠超本地住宅出租行情的月租和長達10年穩定收益的承諾,讓吳某十分心動。考慮到自己的房屋長期空置沒有收益,他很快決定與“團家”簽訂書面托管合同,并嚴格按照合同付款節點履行義務。
吳某告訴記者,簽約之初,他依約向“團家”支付了20%裝修款項(扣除3個月房租),并完成了全屋硬裝。隨后,他多次催促“團家”進場進行民宿配套裝修。沒想到,施工團隊僅上門完成全屋最后一遍墻面刷漆,簡單安裝了4盞基礎燈具,便又讓他交了40%階段性裝修款。
此時,吳某已累計交納了近6萬元。
雙方爭議不斷
“團家”停止施工
足額交付錢款后,吳某滿心期待著“團家”的后續裝修。他沒想到,“團家”卻僅送來少量定制家具,根本不是合同中明確標注的全套品牌家電、軟裝窗簾、衛浴成套設施、民宿特色裝飾。吳某立即向“團家”工作人員提出質疑,對方卻強硬要求吳某一次性結清全部裝修尾款,否則便不再繼續施工。
“就刷了一遍墻漆、安了幾盞燈、送了幾件家具,憑什么讓我全額結清裝修款?”吳某依據合同施工進度條款,拒絕支付剩余尾款。此時,雙方矛盾徹底爆發。讓吳某難以接受的是:施工工人直接上門將已經運送到房屋內的定制家具全拉走了。
吳某告訴記者,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約定,2026年5月是首期租金支付節點。如今早已過了約定日期,吳某沒有收到一分房租。
他前往當初簽訂合同的“團家”門店,發現門店已人去店空。他隨即聯系當初對接他簽約的“團家”業務員討要說法,卻被告知對方已經離職,“團家”公司搬到河北工業大學科技園(滄州)園區辦公。無奈之下,吳某找到“團家”新址討要說法。一名“團家”工作人員給出唯一解決方案:只有付清全部裝修尾款,公司才會恢復施工、按時發放租金,所有停工、停付租金的責任全部歸咎于吳某。
對于“團家”給出的答復,吳某又氣又無奈。他告訴記者,從簽約到繳費,他全程配合“團家”各項流程,只因他拒絕提前結清尾款,“團家”就撤走家具,全面停工,拒絕支付房租,還將全部過錯推到他身上。他認為“團家”的做法不是正規民宿托管合作,而是打著長期返租、房屋運營的幌子,收取業主的裝修款。
如今,“團家”態度強硬,門店無人對接,吳某擔心“團家”跑路,近6萬元投入徹底打水漂,后續的4萬余元根本不敢再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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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家”為民宿安裝的燈具
另有類似糾紛
“團家”不付租金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還有其他業主遭遇了類似的合同糾紛。他們都是看中“團家”的承諾,才與“團家”合作的。在支付了不同金額的費用后,雙方合作期間分別出現了施工工人上門索要工錢和交房后“團家”不按約定支付租金等各類糾紛,導致業主對“團家”不再信任,擔心自己的投資打了水漂。
記者采訪業主馬某得知,馬某在九洲大廈有一處50平方米左右的商務公寓。“團家”承諾,其與馬某合作打造精品公寓,每月向馬某支付4000元的租金。以此為基礎,“團家”和馬某達成了合作協議。
隨后,“團家”工作人員以房屋裝修達不到民宿運營標準為由,向馬某收取了4萬元專用裝修費用,宣稱錢款全部用于采購品牌床品、冰箱、沙發等全套家居用品。
馬某說,錢款交付完成后,送到房屋內的家具家電與宣傳描述嚴重不符,所有電器、家具均非正規知名品牌,做工粗糙、用料簡陋。馬某稱,他咨詢市場商戶后得知,整套物品市場估值不足萬元。他抱著息事寧人的心態,配合“團家”完成全部流程。2026年2月,馬某順利收到一個季度租金。可當他按時討要第二季度租金時,公司工作人員開始拖延搪塞,多次溝通無果后,對方直接失聯。馬某反復撥打此前留存的所有工作人員號碼,發現對方竟全員將他拉黑,根本無法聯系。
“得知馬某的遭遇后,我喪失了繼續投入的信心。可是我不繼續投入就是違約,如果我繼續投入很有可能落得和馬某一樣的結局。”吳某表示。
記者實地探訪
“團家”人去店空
為核實吳某反映情況的真實性,6月25日,記者跟隨吳某一同前往“團家”在滄州市區的辦公地點實地走訪。
抵達現場后,記者看到該公司門店大門緊鎖,門口沒有張貼任何通知,早已人去店空。周邊商鋪店主告訴記者,已經很久沒見到這家門店有人上班了。
為探明企業真實經營現狀,記者撥通“團家”一名工作人員的電話,告訴對方自己想出租房子。對方回復:會有專人聯系跟進。稍后,記者換號撥打該工作人員電話,就多名業主投訴裝修、租金糾紛一事進行采訪。對方聽聞是記者想要了解情況后立即改口,稱滄州區域民宿托管業務運營狀況不佳,公司已經停止本地所有代運營項目。簡單幾句話后,對方直接掛斷電話。此后記者多次回撥該號碼,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吳某表示,“團家”如今門店關停、工作人員失聯,業主手中的托管合同難以正常履行,前期投入的裝修款不知還能否追回。
律師說法:
“團家”如果違約
業主可主張解除合同
近日,記者就吳某的遭遇采訪了河北齊譽律師事務所律師孫風林。孫風林表示,“團家”與業主吳某簽訂的《房屋裝飾裝修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自成立時生效。“團家”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義務。如果“團家”延遲履行雙方約定的房屋軟裝、家具家電統一采購等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業主吳某有權主張解除合同,要求“團家”承擔違約責任、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本案中,吳某可先與“團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吳某可根據合同約定爭議解決條款申請滄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來源:滄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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