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多地文旅部門日前下發的一條通知,在旅行社業內引發巨大爭議。
根據這條通知,旅行社要嚴格執行“配齊3名專職導游”政策,與導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為其繳納社保、支付勞動報酬。
限期未完成整改的旅行社將被責令停業;逾期仍未達標,依法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按道理來說,這一政策立足規范旅游行業經營秩序,百利而無一害。
但在實際執行層面,中國大半旅行社竟然被這一政策死死卡住脖子,根本落實不了。
這是為什么?
01
“配齊3名專職導游”這項政策的出發點是好的,而且有完備的法律依據。
2013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二十八條明確規定:
旅行社要有必要的經營管理人員和導游。
同年印發的《國家旅游局關于執行〈旅游法〉有關規定的通知》進一步明確量化標準:
“必要的導游”是指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職員工總數20%且不少于3名、與旅行社簽訂固定期限或者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持有導游證的導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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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策設計思路:旅行社配備專職導游,旅游服務質量可得到穩定保障;導游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保,職業權益與穩定性顯著提升;游客參團可依托合規企業獲得完整履約保障,實現多方共贏。
但該政策實施十余年來始終難以全面落地,大量旅行社消極應對或被動抵觸。
5月28日,海口發布《關于責令不足3名導游旅行社限期改正的通知》顯示,目前海口聘用專職導游不足3名的旅行社高達40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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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貴陽發布《關于責令導游配備不足3名的旅行社限期整改的公告》顯示,當下貴陽配備不足3名專職導游的旅行社高達58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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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什么概念?
意味著這兩個城市絕大多數旅行社都未能達標。
從海口和貴陽的情況不難推測,這一現象在全國非常普遍,“配齊3名專職導游”政策落地阻力極大。
一項初衷利好行業的規范政策,為何遭遇全行業落地難題?
因為國內旅行社行業的底層邏輯變了。
02
傳統意義上的旅行社,更像是旅游綜合服務商,既有前端銷售能力,又有后端服務能力。
對于這類旅行社,專職導游自然是標配。
然而過往這些年,旅行社功能和職責發生巨大變化。
文化和旅游部數據顯示,2019年-2025年,國內旅行社數量從38943家一路飆漲到70354家,近乎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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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過這些增量旅行社中,很大一部分都是中小“流量型旅行社”。
這些旅行社有兩個鮮明特點:
其一,規模很小,多則七八人,少則二三人,有些尚有個線下小門店,有些ALL IN 線上,徹底的輕資產邏輯,它們雖然還打著旅行社的名頭,但本質上更像是小型旅游工作室。
其二,完全的“流量導向型”或者說“銷售導向型”,旅行社所有人只做一件事,不斷從線上線下去抓去取流量,核心任務是銷售,然后把流量倒賣給有能力履約的旅行社,賺取差價。
這類中小“流量型旅行社”的老板原本是大型旅行社、旅游企業、OTA的資深從業者,擅長利用線上線下渠道營銷獲客。
由于員工極少,這類“流量型旅行社”本質上和現在很多人去跑網約車、送外賣是一個邏輯,憑借個人能力就能獲得還不錯的收入。
這個時候突然一紙政策,要求必須“配齊3名專職導游”,它們的消極抵觸情緒顯而易見。
03
“流量型旅行社”抵觸該政策或許尚可理解。不少傳統旅行社同樣抵觸,這又是為什么?
因為傳統旅行社養專職導游的成本太高了。
旅游業淡旺季分化顯著,旅行社用工需求隨市場客流波動。
在旅游旺季,傳統旅行社急需大量導游,這個時候會出現一堆旅行社高價爭搶一個優質導游的局面。
以北京入境游市場為例:一個英語導游旺季服務費高達1000-1200元/天,小語種導游旺季服務費更是高達1500-2500元/天,即便如此依然供不應求。
但是到了淡季,旅行社業務量急轉直下,有時候一個月接不了幾個旅行團,這個時候旅行社還養著一批專職導游,人閑著,工資照發,社保照繳,這就是一筆不小的人力成本。
旅行社養個專職導游有多貴?
以一名北京專職導游為例,年度綜合成本大致如下:
月薪6000-8000元,全年72000-96000元;
五險一金占比30%-40%,全年25000-35000元;
培訓與繼續教育,全年5000-10000元;
其他各類福利雜費,全年5000-10000元;
……
七七八八綜合計算,一家北京旅行社養一名專職導游的年均成本在10-15萬元之間,同時養三名專職導游的年均人力成本30-45萬元。
而當前國內旅行社行業平均毛利率僅 1%-2%,該筆固定支出對多數企業而言負擔沉重。
即便旅行社愿意掏錢養專職導游,還存在一個隱秘的難題。
旅行社花費高成本培養出一個優秀專屬導游,但是卻根本留不住這類人才。
往往是前腳剛培養成熟,后腳導游跳槽或者單干,這使得越來越多旅行社不愿意將資金和精力投入到導游培養與維護上去。
因此這些年來,旅行社與導游之間形成靈活合作的關系:旺季緊密合作,淡季各奔東西;各自安好,互不拖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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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配齊3名專職導游”,理論上是保障導游勞動權益,這一群體應該全力支持。
有趣的是,導游群體內對這一政策存在截然不同的兩種態度。
資深優質導游不愿意被一紙合同拴在某一家旅行社拿死工資。
旅游旺季,他們有穩定合作的旅行社,源源不斷提供優質客源。
因為是按團計費,他們可以憑借自身強悍實力,優先挑選高客單價、行程舒適、附加值高的旅行團,確保自身利益最大化。
旅游淡季,他們有自己的副業,線上直播、業務培訓、私人講解等,人不閑著,錢不少掙,時間靈活,非常自由。
對這些導游來說,跟旅行社之間靈活合作是上上策;被旅行社一紙合同收編,反而是一種地位和收入上的降級。
積極支持這項政策的,更多是位于行業中下游的普通導游。
他們業務能力一般,客源不穩定,旺季勉強能吃飽,淡季經常餓肚子。
旅行社的一紙合同讓他們旱澇保收,工作和收入的穩定實現最大化。
更重要的是,這項政策讓長期以“散兵游勇”狀態流浪的導游,有了職業尊嚴,不再是無人關心和到處背鍋的弱勢群體。
05
“配齊3名專職導游”還能在旅行社行業推進下去嗎?
多名旅行社從業者私下向勁旅君直言并不看好。
這項政策2013年發布,過往十幾年都推不動,這幾年國內旅行社行業更新迭代,市場情況和行業現狀愈發錯綜復雜,恐怕落地會更加困難。
“旅游市場充分競爭,高度市場化,供求關系決定了當下導游與旅行社之間的靈活合作制度。”
一家華東地區中型旅行社負責人表示,想要讓所有旅行社都養3名以上專職導游,除非這些導游是復合型人才,能夠滿足旅行社更多需求和更高要求,否則旅行社絕不會花錢打水漂,即便是最后勉強去做,也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也有業內觀點認為這項政策必須堅持推下去。
當年之所以推不動,是因為彼時行業處于增量擴張期,野蠻生長之下掩蓋了很多問題。
當前文旅主管部門加碼推進該政策,核心是落實國家整治低價游惡性競爭、提振文旅消費的工作導向。
如今很大一部分旅行社客訴和違法違規事件,都來自中小“流量型旅行社”。
這類機構依托社交平臺以低價吸引游客,自身不具備落地接待能力,將履約業務轉包第三方,極易出現宣傳內容與實際行程不符、服務縮水等問題,引發大量游客投訴。
“配齊3名專職導游”至少設置了一個門檻,可以阻擋一批投機型旅行社,淘汰弱小旅行社,實現某種意義上的市場出清。
畢竟能配齊3名專職導游的旅行社至少有一定實力,而且模式相對較重,更愿意遵紀守法,合規經營意愿更強,可減少投訴、處罰等長期經營風險。
有導游從業者也認為,如今旅游業走向存量探索期,高品質、嚴要求和強監管成為主流,導游與旅行社的關系不能再如此隨意。
如果沒有一支正規化、專業性、有保障的導游隊伍,無法實現旅游強國的目標。
06
綜合行業各方訴求來看,抵觸政策的旅行社并非否定政策規范行業的初衷,而是希望主管部門出臺適配當前市場現狀的落地配套細則。
有旅行社從業者為此梳理出5條建議:
分類施策,設置梯度標準。官方根據旅行社的規模、業務類型、接待能力,設置差異化的導游配備要求。比如,出境社和入境接待社可以要求更高標準,“流量型旅行社”可以有過渡安排。
推動導游用工模式創新。鼓勵發展“共享導游”“平臺化用工”“導游工作室”等新型用工模式,在保障導游合法權益的前提下,降低中小旅行社的用人成本。
加強導游職業體系建設。官方配套出臺導游等級與薪酬掛鉤的行業指引,讓優秀導游能通過專業能力獲得更高收入。
建立過渡期和幫扶機制。對于確實無力短期內配齊專職導游的中小旅行社,給予1-2年的過渡期,同時提供政策咨詢、用工對接等幫扶服務。
打擊“賣人頭”灰色產業鏈。打擊“有照無實”的空殼旅行社和“只賣流量不提供服務”的違規經營行為。
國家特級導游、京騎文化聯合創始人竇俊杰曾提出一個觀點:
旅行社“配齊3名專職導游”這項政策,短期必然會有陣痛。但從長期來看,它是在為行業的可持續發展“打地基”。
政策的落地不應該是“一刀切”的行政命令,而是“有溫度、有梯度、有配套”的系統工程。
一個連基本安全感都沒有的職業,吸引不到最優秀的人才;一個吸引不到最優秀人才的行業,提供不了頂尖產品和服務。
“配齊3名專職導游”這項政策,最終會以怎樣的形式落地,其實取決于利益各方愿不愿意坐下來,一起聊聊,特別是聽聽這些被卡住脖子的旅行社到底說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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